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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郭捷 王贤: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教学探索与实践

编辑:faxuejiaoyu 
7946 2014/5/7 23:41:00

2006年9月,西北政法大学在行政法学院选取了2006级两个本科班88名学生为教学对象,设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并于2007年获得国家级试验区立项。实验区依托学校法学的学科优势和办学资源,在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丰富教学形式、拓展教学空间、强化能力训练、改变评价学生的考核方式、聚合师资队伍、加强过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取得了显著地成效。
 
一、人才培养目标与改革思路
 
经过多年的经验积淀和调查研究,我们认为:法学本科教育要给予法学专业学生共同的信念、价值观、人类共同的优秀文化,同时要使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技能,将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将培养学生正确地做人与正确地做事有机地结合,注重养成,使学生具备敬业、合作、开放、踏实的品质,和对社会、对国家、对民族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强调科学教育与实践训练并重、学以致用,突出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高的要求,坚持面向西北、服务基层,为西部区域经济和民主法制建设培养留得住、用得上的人才,形成法学教育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因此,我们仍然将实验区的人才目标定位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专业知识扎实,知识面宽,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实践操作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够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专业实际工作和初步的科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素质法律人才。为实现这一目标,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我们改革的主要思路是:
(一)坚持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素质提高与人格养成有机结合的改革思路。法律教育的宗旨是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法律人格,为此,必须把建立宽广的知识面、完整系统的专业知识体系与培养学生法律专业基本技能,特别是培养学生法律思维能力、法律事实的认知和把握能力,以及综合法律素质结合起来,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法律人格品性。
(二)坚持以法律职业为目标面向的改革思路。我国的法学本科教育,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职业教育,但法律职业始终是法学教育服务的面向。法律职业者是法律人才中的精英,因此,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必须以培养高素质的法律家和治国英才为其最高目标。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设置、教学环节的确定、师资队伍的结构都要适应这一服务面向。同时,法律本科人才培养的效果,应当用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进行必要的评价。
(三)以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为重点的改革思路。教学过程是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主战场、主渠道,因此,把体现现代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要求的科学的、先进的内容充实到教学内容中去,建立通识教育课程与专业课程、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讲授环节与自学环节、专业基础课程与专业深化课程相结合的合理课程体系结构,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点。
(四)以实践教学为突破点的改革思路。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实践育人,这是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点和突破点,为此,我校多年来坚持拓展课堂实践教学,建立和不断完善法律实验实训教学,深化专业实习改革,注重社会实践效果,构建了多渠道、多途径、课内课外结合、校内校外结合、持续不断的实践教学新体系。实验区需要充分利用这些平台,把培养应用型高素质人才的培养目标落到实处。
(五)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改革思路。法律人才培养必须与改革开放的社会大背景相适应,必须以社会发展对法律人才提出的能力素质要求为基础,必须把社会对人才的评价作为培养质量的重要参照。为此,在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上,要充分考虑社会需求,广泛吸纳社会资源,共同参与法律人才培养。
 
二、改革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依据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培养目标,遵循“通专结合、理实并举、重养成、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确立了实验区的人才培养方案设计与实施以“保障基本规格、探索创新教育”为原则,即在法学专业原有的政治理论课、文化基础课、专业课核心课等必修课基本不变的基础上,用选修课学分实施改革。
(一)创设了系列【开放讲坛】课程
从鼓励学科交叉、拓展学生视野、激发学术思维、强化职业伦理、培养现代法治精神的教学目标出发,探索创新教育,以【开放讲坛】课程形式,每个学期一个主题系列,约为1316个专题,共持续3个学期,分别为《法学前沿》系列、《法律职业伦理》系列及《典型案例剖析》系列,收到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
【开放讲坛】《法学前沿》课程主要由本校教授、博士教师担任专题主讲人,分别从不同的法学学科方向及相关法律实务方面给学生介绍最新的学术动态和热点问题。为了达到与学生更好的互动效果,每一讲的讲授大纲提前一周在网站发布,便于学生有针对性的查阅资料和探讨问题;论坛由学生主持,出主讲人之外,每次均请两名教师进行评议,再由学生向主讲人和评议人提问,进行互动交流,课后还可以在网络上继续讨论;对实验区的学生要求每次必须参与,做听讲记录,并结合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形成书面作业提交。持续一个学期的《法学前沿》系列专题,气氛浓烈,感染力和影响力极强,吸引了不少实验区外的学生参与,也调动了教师参与的积极性。该课程除了开阔学生视野,让学生了解各法律领域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最新动态之外,还有助于培养学生对学术和社会问题的敏锐性,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
【开放讲坛】《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精神”为主线,只在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及法律人内在品质的养成教育。一个学期的《法律职业伦理》系列讲座,以现行的法律职业伦理规范为基础,详细介绍了审判伦理、检察伦理、代理伦理、公证伦理和仲裁伦理的基本内容,同时就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范畴、基本规范以及与法律职业伦理有关的法律职业责任、法律职业伦理的养成和教育等问题进行较为深入的分析,力求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对现有的法律职业伦理进行总体描述和初步归纳。每期分别由富有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司法行政官员等担任主讲人,并由两至三位教师作为评议人,从亲身经历与感受切入主题,例证鲜活,深入浅出,向学生们展现了独具个性的法律职业人所具备的思想和智慧,引导学生对法律职业伦理中的深层次问题进行思考,以此训练和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方面的境界和鉴别能力,有助于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现代法治精神。
【开放讲坛】《典型案例剖析》课程选择了不同应用型法学课程的教师承担主讲任务,要求进入课堂的每一个案例都是主讲人亲自代理过的具有典型性的真实案件,从具体案情、取证、适用法律、到审理过程中的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审结效果等全面搬进课堂,引导学生讨论并加以评析。通过系列《典型案例剖析》专题,使学生在课堂上能直接感受到所学的理论如何与实务对接,在一个具体案件中相关理论与法条的运用还需要掌握哪些技巧,以提高学生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证明,这种真实情景式案例教学对学生的启迪和思维的培养要比拿来的案例效果好。
二)优化了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
依据实验区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上更加突出了“厚基础、强能力”人才培养思想,将《形式逻辑》、《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证据学》列为必修课,开设了《法律与文化》、《法律经济学》、《民事案例评析》、《商法案例评析》等选修课程,增设了实践法庭、物证技术、法律诊所等6门诊所等实训、实验课程,并且对相应类课程内容和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三、开展多样化实践教学
 
(一)创设《实践法庭》课程
为了弥补法学传统教学的缺憾,我们探索了新型的模拟法庭教学课程模式,并把“实践法庭”作为一门独立的实践课程开为限制选修课,学生完成诉讼过程,整个活动记入案卷档案,相当于考试试卷,并撰写参加庭审体会、感受,或案例探讨论文。《实践法庭》课程的改革思路是以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为基础,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职业综合能力为目标。
实践法庭要求学生利用现实社会中发生的未决争议(人民法院已经做出具有最终司法效力裁判的争议除外),以准当事人或准代理人之身份参加实践法庭的诉讼活动,由实践法庭组织审判。实践法庭课的设计,拟通过师生共同参与实践法庭的准诉讼程序,激发学生对法学学科的热爱,增进学生法学实务方面的体验,从而有效促进法学教学效果和提升学生运用法律的实践能力。与模拟法庭等传统实践教学手段之间是一种各俱特色、相互补充的关系。《实践法庭》运行力戒表演因素,要充分激发学生不同诉讼主体之角色意识。通过《实践法庭》活动的综合训练学生的职业能力(包括法律实践的技巧,法律思维的方式,法律职业道德,法律文书写作技能、口头表达技能、社交技能等),让学生获得更多、更全面的职业训练,以适应社会的需要。
(二)学生参与庭审现场
我们邀请中、基层法院来学校进行“现场开庭”,学生由专业老师带队参加旁听审判,并将“现场开庭”课拓展为庭前、庭中、庭后三大环节,严格按照“开庭前了解案情,学生查阅相关资料,——开庭中记录庭审程序、提出问题——开庭后在专业教师、法官指导下进行案件分析”的流程进行,庭审完毕,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为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介绍审理情况,剖析争议焦点,阐释判决理由,并为学生进行现场答疑。学生对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并撰写案件分析报告。这类课堂改变了原有单一的传统教学模式,注重教与学的双向交流,是一种融教师理论指导与学生实践体验为一体的新型教学模式。它对于检验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和理论体系、训练法学专业思维、强化法律职业伦理修养、提高法律职业技能等,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三)开展寒、暑假《国情调查》
实验区设立寒暑假的《国情调查》项目作为学生集中实践环节之一,目的在于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培育学生学以致用、服务社会的专业意识和责任意识。目前已开展的有:“家乡的婚俗社会调查”,关注“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问题”“婚龄、订婚和婚姻登记”等社会问题;“我国非物质遗产保护状况”国情调查,主要了解我国部分地区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地震灾区法律问题调查”、“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情况调查”及“中国土地法律制度调研”等。这些专题调查均由实验区老师带队并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结束每个人都形成书面调研报告。学生撰写的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应评定后,给予2学分。这一活动非常有利于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有利于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同时,通过国情调查,可以为撰写学术论文打下一定的基础。
此外,已经比较成熟的法律诊所课、案例评析课、物证技术课也是实验区教学非常重视和加强开设的实践教学课程,对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综合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课外指导与过程管理
 
(一)实行导师制,建立师生互动与交流的平台。实验区工作启动之时,我们就从学校五个法学院遴选了8名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并具有认真、敬业精神的青年教师,担任学生的导师,指导和帮助学生的设计学习进程、制定读书计划、答疑解惑问题、进行思想交流等。此外,从实务部门聘请了5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一定理论素养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务员担任指导教师,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了师资保障。在实践中,这些指导教师,特别是校内的8名年轻教师,通过各种方式与学生进行互动,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对学生的学习及做人做事帮助很大。他们同时也都承担了部分课程教学任务,定期进行教学研讨,成为实验区教学改革的推动者和主力军,与学生共同成长,是他们最深刻的感受。
(二)建立实验区师生交流平台【法学空间】网站,实现教师相互之间、师生之间、学生相互之间教与学的探讨和交流。为充分展现开放性实践教学模式,实验区设立初始,我们就建立了【法学空间】网站,设有“教学相长”、“资料交流”、“课程专栏”“师生论坛”等栏目,并为各位导师开设了个人空间,使得师生互动交流更加充分。网站成为师生之间或同学之间思想火花的激烈碰撞及探讨问题与展示思辨能力的平台。实验区开展教师定期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探讨交流,创新教育理念,反映提出实践教学中的问题,探讨建立以培养法学创新人才为目标的实践教学新模式,以及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的改革。
(三)改进教与学的评价方法。针对评价学生能力的手段单一、特别是以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学生学习质量与教学水平的评估模式,实施考试方法与成绩评定标准的改革。实践教学课程,学生学习成绩的判断多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包括学生的学习态度、讨论问题的积极性、回答问题的思路及与老师同学的互动情况等都是给分的依据;理论教学的成绩评定也将平时成绩由过去的20%提高到30%
(四)建立实践教学管理信息反馈及实践教学激励机制
我们认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及政策是否科学合理,只有通过教学管理实践才能得到检验。而教学管理者了解和提高教学管理制度与政策实施效果的有效途径之一就是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信息反馈机制,并根据提供的真实信息改进管理方式,以达到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和谐统一,共同促进实践教学的发展。比如通过这种途径我们得到了学生对课程设置及教学安排方面的意见,掌握了学生的对实验区学习任务重、要求高的思想压力,均及时的予以解决和改善;再如对教师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往往比较注重教师课堂教学工作量计算,而对于非课堂实践教学则不给予计算工作量或者计算很少的课时或补贴的现象,及时矫正制度并建立实践教学激励机制,调动了教师从事实践教学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五)加强学生科研能力训练(读书、论文、调研报告)。除开设《文献检索》、《学术论文写作》等课程,将学年论文、毕业论文列为必修实践环节外,要求学生四年内必须阅读人文类、专业类名著各10本并撰写读书报告或书评,并在校内外刊物上必须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调研报告,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这对培养学生的科研意识、创新精神和初步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很大的帮助。
上述实验区的教学改革与探索,我们体会最深的是解决了高校扩招以来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一是师生之间的互动机制,使学生在校期间能够更多地得到老师的指导和引领;二是教师进行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是教师能够真正成为教学改革的推动着和生力军;三是因材施教,给学生更多发挥潜能的平台和自我发展的空间。当然实验区教学经验的推广,还存在一些客观上的瓶颈,如教学成本大、经费不足的问题,教师整体水平与数量不足的问题,四年单一学制不易突破的限制,常规教学与职业资格考试及毕业生过多精力投入在就业市场的问题等,仍需要进一步的改革与探索。
 
 
 
 


* 郭捷,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法学教授;王贤,西北政法大学宣传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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