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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

法学教育应该追求怎样的“国际化”

编辑:faxuejiaoyu 
4647 2014/5/8 0:16:00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  万猛

    对于一个以国际化为发展战略的法学院而言,其培养目标应该是定位清晰的,就是要培养合格的跨国法律人才,而不是培养主要使用本土法律资源、服务于本土市场的法律人才。

    时下,“国际化”不仅是一个时髦的名词,而且已经成为各种活动和发展战略的热门标签。然而,深入分析这些现象,其实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在这个貌似热热闹闹的“国际化”现象背后,往往缺乏深入而脚踏实地的、真正的努力。

真诚地追求“国际化”
    中国正面临迫在眉睫的跨国法律服务竞争:目前已经有177家外国律师事务所的驻华办事处(2008年数字)获准在中国大陆开展业务。这些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所创造的效益早在2000年就已经超过了1.5亿元人民币。而中国高速膨胀而又高度单一化、本土化、高度理论化的法学教育无法培养适格的“国际化”人才,导致能够从事高端跨国法律服务的人才仍然处于稀缺状态。
    根据统计,目前中国各类律师事务所中能承担国际性法律服务的律师不足4000人,在中国范围内有能力承揽涉外业务并占其业务量50%以上的律师事务所还不足100家。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跨国法律交往能力、跨国法律服务市场的占有率无法得到实质提升,常此以往,将严重影响中国的国际地位。有责任、有担当,才能主动地参与“国际化”、全球化,否则只能是被“国际化”、被“边缘化”。、
    这种危机感和责任感,对从事过多年跨国法律工作的笔者而言,更是有着切身的体会。也正是在这样的研判之下,2001年才开始起步的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教育能够坚定地在法学院数量众多、法科学生“如过江之鲫”的情况下,大胆地走下去。

扎实地推进“国际化”
    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法学教育培养目标的“国际化”。二是法学教育内容的“国际化”。三是法学教育合作的“国际化”。这是一个综合立体的工程,需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朝着目标努力。
    对于一个以“国际化”为发展战略的法学院而言,其培养目标应该是定位清晰,培养合格的跨国法律人才,而不是培养主要使用本土法律资源、服务于本土市场的法律人才。
    北外法学院开办伊始就定位为培养跨国型的法律人才。而绝大部分跨国型的法律人才是从事实践工作的同时具有很强的语言能力和适应能力。最终我们将北外法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复合型、实践型和跨国型的法律人才。
    北外法学院课程体系是以实践需要为参照,本着为特型人才量身定做的态度设计的。过硬的外语能力是跨国法律人才的基础技能,我们依托北外的传统外语教学优势,与英语专业教学力量进行了多年磨合,在本科阶段实行外语和法学的双学位教育。本科低年级加强外语基础应用能力、高年级增加专业内容的专门用途英语教学,如高级法律翻译和写作等。加上全英课程和双语课程,学生的英语能力突出,毕业生英语水平相当于甚至超过英语专业的学生。
    在法学本科专业课程设计上,在兼顾教育部的核心课程体系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基本上由本国法、国际法、比较法和外国法(主要是英美法)为基本构架。国际法系列课程和比较法课程双语授课,外国法课程由外国专家全英文授课,其他课程至少提供英语对照关键词和英文阅读材料。
    另外在课程中,提倡实践性教学和案例教学,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学院要求本科毕业论文和硕士毕业论文的外文资料在文献中的总比率要达到一定水平。对于研究生在本校就读期间,许可其在修完一定学分后出国留学攻读LLM,毕业时获得中外双学位。这些推动灵活的安排,为学生提供了广阔的学习空间。
    在推进“国际化”交流过程中,北外法学院的对外交流频繁,但注重实际效果,比如北外法学院和美国德保罗大学法学院(DePaulUniversityLawSchool)的合作已经持续了8年,德保罗每年接受两位北外教师或研究生赴美为其10个月的交流;每年定期举行国际会议;每年定期举行中国法和美国法的暑期交流活动,中美学生共同上课,共同讨论;目前正在准备启动互相承认学分的交换学生项目。

理性地对待“国际化”
    法学教育的“国际化”顺应了法学教育发展的潮流,但是实现这一目标并不是终极的追求。“国际化”更需要依托本土资源的丰富和发展,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学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
    北外法学院的本科毕业生有一半左右都会出国继续深造,但北外法学院不想仅仅成为国外法学院的“留学预备校”。因此,我们在本科阶段就加入如何用英文表述中国法律的内容。我们致力于把学生培养成中国法律制度和文化的传播者。同时北外也在积极开发针对外国学生、为期半年左右的英文中国法课程,让外国法科学生有机会系统地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机会。
    “国际化”战略能够培养出更多适格的跨国法律人才,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学院都具备发展“国际化”战略的条件和优势。为了“国际化”而“国际化”,终将会失之盲目。
    除了超大型法学院,如北大、清华、人大、武大、吉大等少数法学院,其他法学院只有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发展方向才能办出特色、吸引更多的人才和生源。而像北外这样的外语类院校,有着强大的外语教学与研究能力,良好的语言环境和“国际化”氛围。北外就像一个小联合国,能看到来自世界各地、操各种语言的外教和留学生,各国使馆的活动频繁在这里举行。这种氛围非常适合“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只要能很好地设计课程,很好地实施专业教学,法科学生的外语外交能力就会通过耳熏目染得到提高。
    在北外法学办学的过程是在外界的怀疑中小心翼翼地走过来的,在探索的过程中经历了很多困难和波折,目前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如学生的课业负担过重,办学成本过高等问题,而且未来还会不断有新的问题出现。但是,点滴的努力会汇聚成江海,经由“国际化”发展之路,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是值得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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