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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

新桂系时期的法学教育

编辑:faxuejiaoyu 
4199 2014/5/8 1:14:00

许家华

    核心提示:1908年广西法政学堂建立,后又改为广西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到1930年被责令停办。该校从建立到停办的22年期间,共招收法律本科10个班,毕业人数368人。
    以李宗仁、黄绍竑、白崇禧为核心的新桂系在广西主政期间(1925年至1949年),为维护其在广西的政治统治,增强自身的统治力量,缓和境内的各种矛盾,开展了一系列的建设活动,强有力地带动了广西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使广西一度成为当时受全国备受瞩目的“模范省”。同时,这一时期的广西法学教育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培养了一批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司法人员。
    1908年广西法政学堂建立,后又改为广西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到1930年被责令停办。该校从建立到停办的22年期间,共招收法律本科10个班,毕业人数368人。当然,这其中有一部分是旧桂系时期培养的。广西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停办后,当时的新桂系力量为了培养初级法官,在1932 年开办了广西法官训练所。到1936年停办,这期间共办了3期,每期招收六七十名学员,这些学员必须是曾在国内外专门学校修习法政学科3年以上,并获得毕业文凭证书或证明书者,才能有资格参加培训。3 期共毕业学员近200人。1935年,为训练狱务人员,广西高等法院在第一监狱内开办了广西狱务训练所,并于1936年招收60余名学员。
    1936年国立广西大学开始设置法律系,法学家张映南出任法律系主任。张映南早年参加日知会,后赴日本法政大学、早稻田大学攻读法律。大革命时期,任汉口法院推事、国民政府大法官。1939年,随着桂林成为抗战大后方的文化名城,学者名流云集,广西大学校长马君武利用这个时机,邀请法学家钟震出任法律系主任。钟震早年考入上海交通大学,后因绘图不工,便改考入上海东吴大学法律系。1928年钟震自费出洋留学,在英国苏格兰爱丁堡法学院就读四年,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在1933年又进伦敦大学攻法学三年,直至1936年才回国。钟震先生精通罗马法,也是他主要教授的课程。广西大学法律系自1939年开办至1949年停止办学期间,全部毕业生有269人,为充实当时的司法建设和法学发展需要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1946年,西江学院增设法律专修科,苏希洵出任法律系主任。苏先生早年进入广西公立政法学堂学习。后赴法国巴黎大学法学院研习法学,攻读七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回国后,苏先生出任外交部佥事科长兼任部立俄文法律专科学校教授、外交部欧美司司长及外交部部长王宠惠的秘书、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科长代理参事、司法行政部总务司司长兼任法官培训所教务主任等职务。苏先生著有《罗马法与中国固有法律之比较》等书。西江学院法律系只办了两期,毕业生只有67人。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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