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访谈·世界对话,欢迎您的收看。2013年10月25日第一届中欧法律论坛在北京举行,在论坛期间我们非常荣幸采访到了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欧方联席院长Aalt Willem Heringa(奥特•威廉•海林格)教授,他给我们介绍了中欧法学院的发展情况。
欢迎做客《中国访谈》节目!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在法学领域的教学有哪些特色?有哪些值得中国法学教育学习的经验?
非常感谢!很荣幸能在此接受您的采访,并与中国的广大网友见面交流。
马斯特里赫特大学在法学领域的教学有自己独特的一套。我们采用的不是200个学生组成的大班授课,一名教授在台上侃侃而谈,而是采用的小班教学,我们一个教学班也就15-20名学生左右。课上,教授与学生一起探讨,因此保证学生参与到讨论中。此外,学生们不但要完成论文写作,还要展示他们的论文研究成果。同时,学生们还可以利用我们为他们提供的模拟法庭实战一番——他们在课堂上模拟自己将来作为律师应该做的。因为我们认为最好的方式应该是在实践中学习。
五月份的时候,我观看了在工人体育馆举行的中国-荷兰足球赛,非常棒的足球赛。然后在课上我就告诉我的学生,足球运动员是如何学会踢足球的。我们可以把足球运动员们带到课堂上,给他们做一次讲座,甚至很多次讲座。但是足球运动员真的光听了很多讲座后就会踢足球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那应该怎么做?正确的方式是邀请一个经验十足的足球运动员教授年轻人如何踢足球,然后需要不断的练习、练习、还是练习,每天不停的练习,这就是我们的教学经验。学生们当然首先要学习并熟知各项法律,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实战演练——如何阅读法律文本,如何解读法律文件,如何与客户交流,如何在法庭上陈述案件,如何书写判决书,如何成为一名检察官,如何成为一名控方律师,如何成为一名成功的法律咨询人员为所服务的公司在商业洽谈中争取最大利益,你怎么学到这些呢?通过书本知识吗?当然不可能了。只能是通过实战,在实践中学习。还是那句话,知识是必备的,但是要把所学到的知识付诸实践。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采用小班教学。
据我们所知,马斯特里赫特大学的国际学生比例很高,大概占了四成,其中也不乏中国学生。那么请问您对中国学生有什么样的印象?
来欧洲求学的中国学生都非常优秀,他们学习刻苦努力。他们是真心希望自己在几年的求学生涯中能够脱颖而出,我们很欣赏这样的学生。对于来欧洲求学的中国学生来说,他们也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他们需要花时间适应欧洲的文化、气候、生活方式,正如在华的欧洲人适应中国一样。同时,语言也构成了一定的障碍,英语对于他们来说是障碍,就像对于我们来说,中文会导致交流障碍一样。中国学生需要花费几个月的时间去适应,并去完成我们希望他们能做到的——参与到课堂中的讨论、练习法律文书的写作、练习听力、提升协商技巧以及出席模拟法庭。我非常喜欢中国的学生,尤其是博士生,因为他们非常听教授们的话,教授们叫他们做什么,他们都会努力去练习,我们非常欣赏这样的学生。同时,我们和中国留学基金委员会有合作关系,他们会为我们提供优质的生源。我们得益于这个合作,对此也表示非常感激。
通过与中国法学教育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您对中国法学教育的状况有什么样的印象?
如果回到二十年前,我们会发现那时中国只有少数的几个法学院,而现在中国大概拥有400多所法学院。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能建立起400多所法学院校,这其中彰显了中国付出的巨大努力。尤其是在诸如北京、上海、深圳、厦门、武汉这样的大城市拥有全国顶尖的法学院校,比如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这些学校都有非常棒的法学院。如果去看看中国大学的排名,这些学校的名次都是很靠前的。从我个人的角度来看,我建议中国的法学教育要给学生提供更多的上手机会。正如我之前提到的,不但要求学生认真听讲,还要鼓励他们去练习与法律相关的。比如开设模拟法庭、书写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协商、提供客户咨询。给学生提供实习的机会,做一些实际的工作,让学生参与到交流讨论中去。
中欧法学院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哪些建树?
我先来说说中欧法学院应该做什么。中欧法学院是由中国政府和欧洲合作办学的法学院,旨在培养出大批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每年大约有100名左右的毕业生。对于中国来说,可能是一个小数目,但我认为意义却是重大的,因为这些毕业生将会从事法律相关行业,或是回到学校教书育人。我们致力于培养法律专业人士、检察官、律师和法官。同时,我们也会积极组织学术研究活动。目前就研究而言,我们于2011年开创了《中欧法律杂志》,到2013年已经出版了四期双月刊。我们将中国和欧洲的研究放在一起,让彼此可以互相借鉴学习,所以我们组建了一个共同的研究团队。我想这就是我们可以为中国法律界所做的。欧洲的法律学者和中国的法律学者一起工作,欧洲的学者可以向中国学者学习,中国的学者也可以向欧洲的学者学习。我们中欧法学院今年还与出版商Springer合作,出版《中欧法律丛书》系列,第一套由中国教授的关于中国法律的英文版丛书。这就是我们为中国的法律学术研究所做的,构筑一个中欧法律共同的学术交流平台。
能否请您介绍一些中欧法学院成功组织和举办的学术研讨会或会议?
我们此次举办的首届中欧法律论坛同样很重要,其议题是中欧经贸合作法律相关问题,这是在我们当前既定的环境下的中欧会面。此外,我们其实在今年六月份就法律教育召开过会议。欧洲可以从中国的法律教育学到什么?如何设置法律相关课程?中国可以从欧洲的法律教育学到什么?中国如何才能进一步提升400多所法学院的实力?我们前面提到的各项技能如何更好地整合到一块?这些问题我们都曾经在会议上探讨过。我们这么做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学生,我们需要各种各样的国际人才来告诉学生,他们是如何来理解国际洽谈的,他们是如何来运作法律的,学生可以从中学到什么。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一直倡导“与国际接轨”,在法学方面也是这样。但是另一方面,中国有自己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所以法律体系自然也有自己的特点。您认为中国法学界如何在“与国际接轨”和保持自身独立性方面保持一个适度的平衡?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这里面涉及到了很多问题。首先我要说的是,我不想轻视这个问题。我认为每一个国家都有其独特性,但是每一个国家都面临着一个基本的问题,那就是如何建立适合本国国情和历史文化传统的法律体系。建立合适的法律体系,你首先要考虑本国的具体国情,是否为山区国家,靠渔业为生的国家,还是以贸易为主的国家,这个国家是否有通向世界各地的船只。我的意思是,法律是与历史联系在一起的。中国拥有几千年的悠久历史,经历过几千年的封建帝制。我不是一个擅长中国法律的专家,但是就我看来,中国目前在做的是向世界其他国家看齐、借鉴,选择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法律体系。就拿合同法来说,中国派出专家、留学生到欧洲的不同国家诸如法国、荷兰学习合同法,然后带着自己的发现回到祖国,然后再看看什么样的合同法是最适合中国的,最后纳入到中国的法律体系。我认为这是一个极其好的办法,一方面能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对他国的法律体系又是一种批判性的态度。“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荷兰早已建立起与自身相适应的法律体系,已经很难有创新。但是中国的法律体系在多方面都是可以不断得到发展的,中欧法学院的努力只是其中微乎其微的一部分。
好的,谢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