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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一场跨学科思维与多领域视角的学术大餐——记食品安全治理前沿系列公开课(第一季)

编辑:faxuejiaoyu 
19234 2014/12/3 8:54:00

邀请中国食品安全治理领域的监管者与权威研究者一起为同学授课,这一直是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新课程设计与开发的核心思考之一。自成立以来,中心一直将科学研究、课程教学与社会服务紧密结合,互相促进,互相转化,以求达到协同创新的最高效用,并努力在学科群打造、新的课程开发、政学产结合模式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了贯彻这样一个思路,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中心在国家食药总局的支持下开设了“食品安全治理前沿系列公开课”,并成功完成了第一季的教学授课任务。

    这个课程的基本定位就是将食品安全治理背后涉及到的法律、政策、技术、文化等各个领域的问题在课堂上予以综合呈现,形成超越传统公-私法知识体系的新的“行业法”、“领域法”课程体系。在这个课程上,讲授的是食品行业的综合治理,介绍的是以特定问题领域为聚焦的制度、技术与文化,而不拘泥于某一个部门法的条文与实践。在授课老师安排上,中心坚持“政学结合”,充分发挥与国家食药总局的战略合作优势与中心自身学术优势,同时邀请食品安全治理政策制定者、行业监管者与专门研究者进入课堂,每一位讲授者以专题精讲的形式将自己实务监管与学术研究方面最成熟的心得予以萃取,给同学们做深入介绍与交流。

    第一季一共有国家食药总局四位司长和人大法学院一位教授共计五位专家来到课堂授课。在授课对象上,采取开放课的形式,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食品安全治理方向2013级硕士生为主体,同时吸引了该方向2014级研究生、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法理学、民商法、经济法以及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保护学院、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的同学来自由听课、交流。同时,课程也吸引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的部分学生、外国访问学者和部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普通公众。随着影响力的逐渐扩大,课程还吸引了人大法学院、人大公管学院、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等诸多教师前来参与。真正实现了没有围墙的课堂,没有身份壁垒的交流。在授课形式上,专家讲授和互动交流构成了主体形式。

    10月9日,第一讲在人民大学3305教室如期举行,由国家食药总局法制司徐景和司长主讲,拉开了公开课的精彩序幕。徐司长也是修改《食品安全法》的参与者之一。徐司长的讲授主题是“食品安全治理的前沿理论思考”。主讲人从“食品安全”的问题意识谈起,首先引入一个关键的话题“食品安全”这个问题的提出究竟意味着什么?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从“食品安全监管”到“食品安全治理”,这种话语的变化背后是哲学的、文化的、体制的思考视角转变,站在“食品安全治理的哲学”这样一个理论的高度,结合二十多年来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政策安排与制度设计背后的理念革新,徐司长做了高屋建瓴、有的放矢的宏观介绍,并对于修改中的法律在未来制度设计中的关键作用做了深入的阐发。课程持续了三个半小时,同学们普遍感受到了思维穿梭于理论与经验,宏观战略思考与微观技术考量的巨大魅力。第一次的授课也将本季开放课提升到了一个相当高的起点之上。课堂上的讨论气氛也非常热烈。同学们向授课嘉宾提出了《食品安全法》修改的重点难点,食品安全的基本特征,未来我国食品安全立法进一步具体化的方向和重点等问题,授课嘉宾也进行了坦诚、有针对性的回应。


    10月15号,第二次课如约而至。由国家食药总局监管一司正局级巡视员毕玉安司长讲授“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制度及创新”。毕司长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制度做了全面的介绍,结合其长期在国家质量总局从事领导工作的经验,以及《产品质量法》所厘定的产品质量监管基本制度框架,对我国目前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基本思路、重点难点、有效突破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毕司长的授课充满了启发性,总是从抛出问题开始,例如“食品安全质量”与一般的产品质量究竟有何异同,质量瑕疵、质量伪劣等等不同概念在食品安全法中是否应该有不同的要件设计不同的归责制度,食品召回与下架的制度设计有什么区别,如何落地?等等,通过启发大家的问题意识,从中国的实践经验中发现真正的问题并反思既有的制度设计。最后,毕司长也对于未来政府监管与社会共治的基本治理格局亟需哪些基本制度表达了他思考多年的见解。课堂上围绕食品安全召回制度、透明度原则等具体问题,授课老师与同学也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


    10月22日公开课第三讲举行。本次主讲人是在我国经济法领域有着广泛影响力的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史教授的授课主题为“食品安全治理:信用与监管孰轻孰重?”。第三讲的主讲人是一位深耕于理论的学者,因此授课风格也更为理性、独立和深蕴理论思考的力度。史教授首先提出了一个核心的问题“信用资本在食品安全治理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一个市场要实现良币驱逐劣币,要建立起有效的规则,必须要在所有权制度安排实现之后体现责任自负的精神,必须要有一个全过程、全环节的责任主体规则的建立。而这个过程归根结底是依靠市场主体的信用资本才能真正建立。政府的监管固然重要,不能全面履职的政府是失职的;但不能忽视了市场自我净化、自我约束、自我规制、自我建立起良好信用生态的内生机制。史教授的讲授充满着历史、理论与实践的多重逻辑。既有拿破仑民法典理性精神的现代诠释,也有对当代中国政府治理能力的冷静追问,还有对中国食品产业发展深层次逻辑的剖析,让同学们更加全面地触摸到食品安全治理的理论工具和基本学术脉络。课堂上,围绕政府如何有效履职,如何防止市场失灵,如何看待食品产业的集约化规模对食品安全的保障等问题,师生也进行了深入、坦诚的交流、互动。


    公开课第四讲于10月29日举行,授课人为国家食药总局监管三司张晋京副司长。张司长带来的主题是“风险监测制度与保健品食品的监管”同学们刚刚沉醉于上一讲学者的理论逻辑,又要分享一位学者型官员的深邃的思想。张司长是一位有着丰富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与理论修养的官员,他本身博士毕业于美国康奈尔大学公共卫生专业,长期在WHO、UNEP等国际组织从事专业的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的政策设计与技术探索工作。同时他也有在中国卫生部长期工作的经验。张司长首先从风险评估、风险监测与风险交流的风险社会学三重分析框架谈起,并结合欧盟、美国等制度安排,介绍了中国食品安全风险预防的情况,期间理论和实践交织,给了同学们很大的启发。接着,以他目前主管的保健食品监管为重点,他详细介绍了保健食品的功能宣称特征,并对我国保健食品的市场体系、主要问题和行业监管手段进行了详细介绍。由于张司长的海外留学背景和国际组织工作经验,他的讲授总是在全球视野之中,对于监管先进国家的经验非常熟悉同时也能有效分析制度移植的前景。课堂上同学们与老师还就保健食品的定义、我国风险监管部门的体制权限、保健食品从审批制到备案+审批制的制度变迁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讨论。


    本季公开课最后一讲于11月5日举行。主讲人为国家食药总局稽查局毛振宾局长,毛局长给大家带来的主题是“食品安全稽查的制度及创新”。食品安全稽查是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的红线与监管末端,往往也是连接刑事责任的纽带,其地位和作用自不待言。毛局长从机构改革确定的稽查局主要职能和任务入手,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五大法治体系的论述,宏观勾勒了我国食品稽查的基本原则、任务目标、制度路径和方式方法,让同学们对于我国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的稽查制度有了全面、清晰的了解。然后毛局长从食品安全形势、新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表现方式、执法体制能力建设等方面分析了稽查制度面临的压力,并有针对性地介绍了案源制度、行刑衔接制度、证据固定、转化、认证制度等微观方面的制度改良。整个授课宏观思考与微观操作紧密结合,食品安全面临的源头污染、长链条压力、开放式风险等技术问题与稽查制度体系与能力现代化的思考紧密结合,让同学们真正领略到了食品安全治理中制度和技术问题的相互影响、相互依赖。课堂上结合网络食品安全的保障及证据采集等问题授课老师与同学也进行了有效的交流、互动。


    “食品安全治理前沿系列公开课”第一季历时一个月,一共顺利进行了五次课堂讲授,为中心对全新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在这个过程中,学者、官员、学生分享跨学科的思维,站在多领域的视角,既有前沿问题讲授,也有具体观点交流,完成了一个流动的、有机的教学、培养全过程,也是中心“协同创新”、突破学科壁垒、消解理论实务鸿沟的积极尝试,对于认识食品安全治理这样一个交织着法律、政策、技术、文化的复杂领域提供了更加实质、有效的平台。中心会在进一步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开放课第二季的课程体系与授课形式,期待第二季可以为跨学科的协同创新带来更多的成熟经验与做法,也期待以此为契机和起点,中心在人才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方面有着更多的实质提升与突破。
学子感言

     “这次课程,让我们更深入了解到《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过程,政府层面的制度设计,食品产业的发展方向,让我们从深层次,多角度增进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认识!”

——刘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3级食品安全治理方向硕士研究生)

    “首先十分感谢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对此次课程的重视与关心。在这门课上我们通过老师的专业授课学习到了食品安全监管的理论渊源以及此次食安法修改的立法背景,更在与食药总局的几位专家学者的交流中学到了很多实务知识,坚定了将自己所学融入食品安全治理的决心!”

——吴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3级食品安全治理方向硕士研究生)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该课程,既有学者对食品安全相关基础理论的细致梳理;又有跨学科专家对专业领域知识的深入讲解;更有权威官员对当下国家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形势、突出问题的宏观剖析。”

——黄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2级宪法与行政法方向硕士研究生)

    “感谢校内外各位老师集第一线工作经验与学术交流指导为一体的讲授,促使我们直面当前食品安全立法、司法、行政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在丰富自身科学知识的基础上,将法学理论更好地融入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中,避免纸上谈兵。”

——范田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13级食品安全治理方向硕士研究生)

    “这门课程让我作为一个外国访问学者感到耳目一新,收获非常大。在欧洲,食品安全治理从来都是一个跨学科的话题,也是一个融合了政策、法律和学术综合视角的实践问题。在中国的课堂上,我学习到了中国最高监管部门的最新政策安排,也了解了中国学者的深入思考,对于我结合法律社会学研究食品安全问题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Annemiek e van den Dool(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食品与法律科学中心博士、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原文链接:http://www.law.ruc.edu.cn/article/?47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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