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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召开

编辑:faxuejiaoyu 
3531 2014/5/7 23:25:00

    2005年8月23日—25日,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在重庆召开。来自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重庆市学位办的领导以及中国人民大学等全国二十余所高等学校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委员们齐聚重庆,商讨和落实法律专业学位教育的有关事项。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第一副主任委员曾宪义教授主持了工作会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司长、专业指导委员会秘书长杜国兴,就指导委员会的相关情况作了通报,并对今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发展做了指示。国务院学位办副主任李军、国务院学位办黄宝印处长在会议上做了讲话。各位委员们围绕《关于制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质量标准(草案)”的说明》、《关于制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评估方案(草案)”的说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规范指导意见(草案)”的说明》三个规范性文件的拟订、修改和完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议还就举办第三届法律硕士论坛和举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10周年系列总结研讨活动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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