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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法学院与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共同举办“人才培养与协同创新法治论坛”

编辑:faxuejiaoyu 
1270 2014/8/14 20:37:00

    2014年7月11日下午,法学院和丰台区人民法院共同在京举办了“人才培养与协同创新法治论坛”。本次论坛结合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些动向,主要就丰台区法院五位法官提供的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案例进行双向探讨,旨在探索在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法学院对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论坛开始,由法学院院长喻中教授和丰台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晓燕致辞。喻中指出,法学创新的源头始终是实践,法学院与丰台法院加强合作,有助于改进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的合作方式,有助于提升司法实践的理论水平,也改善了法学理论对实践的指导。王晓燕则希望能够继续加强丰台法院与法学院的合作,双方今后要积极探索合作模式的创新,如法学院可推荐教师到丰台法院以兼职形式挂职锻炼等。
    论坛分为案例研讨和评议与交流两个单元,由法学院张世君副院长和米新丽副院长分别主持。
    在案例研讨单元,丰台法院五位年轻法官和与会者分享了他们的司法实践案例,把他们的经验和大家进行交流,同时也把他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向大家提出。这些案例分别是丰台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兰国红所做的关于国内保理法律性质的解析;民二庭副庭长徐冲所展示的盗刷银行卡纠纷中的司法理念和裁判方法;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炎关于如何判断著作权纠纷案中的侵权事实所采用的方法,如“接触+实质性相似”的判断方式;执行局执行三庭陈爽就被执行公司更改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法院执行所面临的法律困境;花乡法庭助理审判员孙良则展示了一个可以对人适用无因管理的案例。法学院教师王德山副教授、宋成斌老师、周平副教授、翟业虎副教授和郑文科副教授对这些案例分别作出精彩点评,并和法官们进行了深入的双向探讨,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在评议交流单元,由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法官管理部陈海光部长和《政法论丛》杂志社孙培福主编进行了评议。陈海光部长结合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动向,指出了裁判文书上网和案例指导制度对于法治进步的价值,它可以保证法律适用的统一性,约束法官在司法裁判中的自由裁量权。他还指出,这种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的双向探讨,对于案例指导制度的下一步改革,如建立案例废止制度和使最高院指导性案例的适用获得立法授权有很强的启示意义。孙培福主编对此次论坛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同时还指出多层次的表述有利于学术研究的进步。
    会议最后,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海霞教授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指出人才培养应该在实践中探索新的培养方式,不仅法学院的学生需要培养,法院的年轻法官和法学院教师也需要理论联系实践的培养,这种培养要做到接地气、切合实际,把法学的相关知识和理论贯彻到实践中去。通过此次活动,在场的法官、教师和学生都表示受益匪浅,对以后法官的审判实践、教师的教学科研和学生的求学就业都有所裨益,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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