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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飞:美国法学教育的美丽与哀愁

编辑:faxuejiaoyu 
16447 2014/10/2 14:32:00

美国法学教育的美丽与哀愁
 
稿件来源: 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4-07-18  作者:俞 飞


  环顾宇内, 试问哪一国法学教育独步全球?引无数异国学子竞折腰!答案似乎是:非美国莫属。

  君不见,各国留学生络绎于途,争相参加LSAT考试,期待挤入美国法学院“登天梯”。近年来,日本、韩国效仿美式研究生法学教育,力推法科大学院制度;2008年,中国第一个法律博士(JD)学位教育项目北大国际法学院落户深圳,掀起千堆雪……

  美国法学教育成功的秘诀何在?历经几多变迁?无不激起各国法律人的浓厚兴趣。

  日前,《自由的天性——十九世纪美国的律师与法学院》新书上市,作者胡晓进要言不烦,娓娓道来,从美国独立之初的著名律师与法学教授写起,沿着托马斯·杰斐逊、詹姆斯·威尔逊等开国元勋的足迹,讲述了一则则美国法学教育从学徒制走向学院制的精彩故事。

  追溯历史,美国建国前后,延续英国殖民时期的传统,少数富家子弟远渡重洋,赴英习法。《独立宣言》上签名的30位律师中,9人游学于英国律师会馆。斯时,美国律师培养的主渠道,则是进入本地律所从学徒做起,日积月累获取经验与知识。

  有幸遇上不收学费的威思先生,杰斐逊历经五年学徒生涯,让他深感学徒制弊端罄竹难书:阅读面太窄、轻视学理、无法掌握法律精髓。1779年,弗吉尼亚州州长任上,他破天荒任命恩师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法律教授。法学从此纳入美国大学体制,写下新大陆法学教育全新篇章。

  岂不知,美国19世纪开设独立的大学法学院,制度渐趋完备,1870年全美法学院数量不下31所。哥伦比亚学院法学院地处经济中心纽约,开办不过十余年,学生数百人济济一堂。规模之大,办学之精,连英国学者也称赞值得英伦学子渡海来学。读过哥伦比亚学院法学教授肯特的《美国法释义》,历史学祭酒班克罗夫特赞美:“现在我们知道美国法律是什么样子的了。美国法律是一门科学;虽然还算不上尽善尽美,但正在臻于完善。”

  只是传统讲授法教育陈陈相因,教师照本宣科,学子昏昏欲睡,实务界啧有烦言。19世纪末的美国法学教育面临第一次危机。乌云罩顶,谁能力挽狂澜?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主持哈佛法学院院长四分之一世纪的兰代尔,叱咤风云,一手擘画“案例教学法”。从兰代尔院长上任这一天起,哈佛法学院开始了崭新的一页,从传统法学院向现代法学院艰难嬗变,也正是由此开始,哈佛法学院成为世界法学教育的龙头老大。

  1886年哈佛250周年庆典,兰代尔掷地有声:“我将竭尽全力使哈佛法学院的法律教学、研究,与大学的名望相称;使哈佛法学院不再是全校最弱小的院系。”退休之前,他视力近乎失明,依然以身作则,坚持开课。英国宪法巨擘戴雪到哈佛开讲座,他每讲必到,戴雪啧啧称奇:“这位盲眼老先生,比我们所有人知道的加起来还多。”

  “有效地掌握法律原理的最简捷的和最好的途径,或许不是唯一的途径,就是研究体现这些原理的案例。”兰代尔一再强调,法学是一门科学,经由试验(案例书——不加剪裁的案例资料汇编),在导师的启发下(苏格拉底诘问式),学生自主地获取知识和推理方法。

  在兰代尔的课堂中,他要求学生只阅读原始的资料即案件,并描述他们各自的结论。为有助于学生学习,他收集一批案例并予印刷出版,只附上一两页导言。重头戏《合同法》开场,“福克斯先生,能介绍一下Payne V·Cave一案的事实吗?”“劳尔先生,原告的诉讼理由是什么?”对于学生的回答,他总会无情追问下去:“那么,你的理由是什么?”这便是鼎鼎大名的“苏格拉底教学法”。

  新教学法成功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科学,热爱法律职业的兴趣,成效有目共睹,一举将长期萎靡不振的哈佛法学院推上法学教育王者宝座,且流风所及,为其他法学院所认同接受。

  当前各国法学院“阴盛阳衰”早已成了不争的事实。历史的悲哀在于,美国女性长期遭遇冷眼,无法进入法律殿堂一展长才。上世纪70年代,加州福尔茨小姐,起草《女律师法案》,将原来法律中的“白人男性”改为“任何人”,1878年法案获得通过。29岁的她,经过三小时口试问答,折服抱有偏见的资深律师,成为加州历史上第一位女律师。

  再接再厉,她申请进入黑斯廷斯法律学院深造。遗憾的是,“女性的天职是养儿育女、相夫教子,女性敏感、冲动,天生脆弱,不适合从事法律职业”,院方一口回绝。

  “正因为女性天生冲动、懦弱,才更需要法律知识的熏陶、培养,使其更理性、坚强;法律可以使女性成为更优秀的妻子、母亲、更好的公民。” 福尔茨拍案而起,一纸诉状告上法院,强调“《女律师法案》认可女性进入律师行业,就意味着女性可以进法学院,为当律师做准备”。最后,法院宣布福尔茨胜诉。可叹性别歧视阴魂不散,她一辈子也未取得学位,抑郁而终。直到1950年,哈佛法学院才第一次招收女生。

  外人眼中,美国本科不设法律专业,全靠通识教育打底,法学和经济学等姐妹学科,强强联手,科际整合如虎添翼,大行其道,每每擦出无穷火花,怎不让外人艳羡不已。

  无奈风云突变,2008金融海啸,严重冲击美国法学教育。门槛高、学费贵的法学院荣景不再,就业困难,只有50%的毕业生找到需要律师资格的工作。申请信也从2010年的60万份降到2013年的30万份,四年暴跌40%多,创下30年历史新低。美国法学第二波危机来了,法学教育崩盘大讨论甚嚣尘上,是向上提升,还是向下沉沦,全世界都在看!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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