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负责组织开展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工作。“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是经党中央批准设立的重大奖项,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按照中国法学会《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要求,研究会组成推荐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推荐人选以研究会理事/会员个人申报并经推荐评选委员会评选的方式产生。推荐名额不超过3名,具体待法学会另行通知。
二、申报人在2023年2月24日前(以当日邮戳为准)向研究会秘书处以快递方式提交下列材料:
1.《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纸质版一式四份)(中国法学会网站下载电子表格);
2. 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独著或第一作者);
4. 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三、参评材料邮寄地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10办公室,郝老师收;
联系电话010-82509233,邮政编码:100872
推荐表电子版请发送至:zgfxjy821@163.com,邮件主题标注为:申报者姓名+申请第十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评选。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