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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院院长代表团赴珀斯参加“第五届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2016)

编辑:faxuejiaoyu 
12866 2016/10/24

1014日-15日,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合会共同主办的“第五届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2016)在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成功召开。本届会议由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承办。

受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合会会长、墨尔本大学法学院院长Carolyn Evans教授和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院长Erika Techera教授邀请,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韩大元教授作为中方团长,率中方14名法学院院长组团赴珀斯参加了本次会议,与澳大利亚30多名法学院院长共同就“中澳法学教育的最新发展和政策”、“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对法学教育的影响”、“如何促进法学教育中的跨学科教学与研究”、“法学职业发展与法学教育”、“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学教育”、“共同培养中澳法学人才”等主题展开研讨。

 

 

中方代表团成员包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黄瑶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力教授、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书记丛立先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杨力教授、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任喜荣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简基松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院长助理郑磊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外事办公室主任陈磊。

1014日上午的开幕式上,西澳大利亚大学主管国际交流事务的副校长Iain Watt先生、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合会会长Carolyn Evans教授和韩大元院长分别代表承办单位西澳大利亚大学、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和中方院长致辞。Iain Watt副校长代表西澳大利亚大学对远道而来参会的中国法学院院长们和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院长们表示欢迎。他指出,中国在经济、贸易、科技、文化交流等各个领域都是澳大利亚最重要的合作伙伴,法学教育的交流也将成为两国交流与合作的重要领域,这个会议为中澳法学院院长之间探讨中澳法学教育共同面临的问题和相应的解决办法提供了一个平台。他感谢西澳大利亚大学聚乐部对会议的召开提供的大力支持,并预祝会议圆满成功。Carolyn Evans院长在其致辞中指出,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为中澳法学院互相了解法学教育的发展提供了一个重要平台,加强了中澳法学院院长间的联系,并极大地促进了中澳法学院间的交流与合作。她简要介绍了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合会的作用,并举例介绍了中澳法学院之间在课程安排、学生交换、合作办学、合作研究等领域已经开展的合作。

韩大元院长首先代表中方对安排此次会议的Carolyn Evans院长、Erika Techera院长、为筹备此次会议付出大量辛勤工作的老师和学生志愿者们表示感谢。他指出,自20064月在中国人民大学首次举办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以来,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已经走过十个年头。在十周年之际,他感谢为创设这个会议机制并作出重要贡献的西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原院长Bill Ford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原院长曾宪义教授。他指出,通过中澳法学院院长会议这个平台,中澳法学院之间加深了理解,并找到了适合自己法学院发展的合作伙伴,建立起学生交换、双学位项目、暑期班项目等合作机制;不同法学院的学者基于各自的学术兴趣,组成了不同的学术团队,共同研究中澳两国法制面临的问题。但在过去十年,中澳法学院交流仍有些不足之处,例如虽然中国法学院与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之间开展交流与合作,仍存在不平衡;从法律服务市场需求角度看,中澳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领域还不够广泛;每次会议结束后成果的跟踪和实施机制还有待加强等。他认为,在美国法学教育面临挑战、英国脱欧等新的环境下,澳大利亚法学院将成为吸引中国法科学生学习普通法的重要选择。澳大利亚大学法学院应该利用这个重要时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吸引最优秀的中国学生来澳大利亚学习普通法,中国也应该进一步吸引澳大利亚学生在中国法学院学习中国法律。他建议中澳法学院之间应该建立更有效、更长远、更具操作性的学生交换项目、双学位项目。

 

 

本次会议分6个单元进行,第一单元的主题是“中澳法学教育的最新发展和政策”,由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院长Stephen Bottomley教授主持,西悉尼大学法学院院长、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合会副会长Michael Adams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郭雳教授做了主题发言。Michael Adams教授在在其发言中,介绍了澳大利亚法学院过去十年基于社会需求在学位设置、课程设置、学生数量、录取要求、毕业去向等各面的概况和发展。郭雳教授在其发言中介绍了中国法学教育在结构改革、司法考试、课程设置与调整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挑战,并探讨了可行的解决办法,例如法学项目的多元化、寻求理论研究能力培养和律师实务能力的平衡、加强法学教育领域的国际化合作等。该单元中,与会嘉宾就澳大利亚11门核心专业课程的设置、中国法学院是否会专业化分化发展、法科毕业生数量过剩与很多地区法律服务短缺之间的矛盾、谁来决定澳大利亚法学教育政策、澳大利亚法学本科双学位项目面临哪些挑战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第二单元的主题是“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对法学教育的影响”,由伍伦贡大学法学院院长Warwick Gullett教授和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书记兼副院长丛立先教授主持,西澳大利亚大学全球治理和企业合作中心副主任Eva Chye女士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石静霞教授做了主题发言。Eva Chye女士介绍了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与教育服务有关的目标,并评价了其应对日益变化的国际教育形势的有效性。她指出,虽然中澳自由贸易协定提供了更多的市场进入机会,但它的作用是有限的,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不能强迫中国为澳大利亚提供更多的学生。在教育领域,中国政府既是法律政策的制定者,也是市场的创造者,澳大利亚应当清楚认识哪些是中国政府的核心驱动力,了解澳大利亚竞争者的做法,进而提出如何与中国开展更好合作的方案。石静霞院长剖析了全球化对法律服务市场尤其是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带来的挑战,中国法学教育应当如何应对这些挑战,以及中澳自由贸易协定对法律服务市场自由化以及对中澳律所带来的挑战等问题。

 

 

第三单元的主题是“如何促进法学教育中的跨学科教学与研究”,由塔斯马尼亚大学法学院院长Margaret Otlowski教授和吉林大学法学院任喜荣教授主持。南十字星大学法学院院长William MacNeil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王轶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黄瑶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William MacNeil教授批判了很多学者的主张的“法律领域跨学科研究兴起与迅速发展是缘于法律实证主义的失败,法律是有缺陷的,需要其他学科来弥补法律的缺陷”这一观点,他主张法律在借鉴学科的理论、方法论的过程中也会对其他学科的理论与实践产生积极影响。王轶教授认为,法学院的学生学的就是法律领域的道理,既包括业已存在的道理,和即将被新讲出的道理。讲道理的过程,就是一个展开论证的过程。在论证的过程中,就成文法的法律传统而言,无论是事实判断问题、价值判断问题、解释选择问题、立法技术问题还是司法技术问题,法学以外的思想资源和讨论方法都是法学论证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学习其他学科的知识和分析方法是法科学学学好法律,进行论证的义务和决断的责任的重要环节。他以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协同美好创新中心为例,介绍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跨学科人才培养方面所做的努力与尝试。黄瑶教授指出,中国传统法学教育是司法中心主义,而对法律体系、政策、决策等没有足够重视,这会导致培养出来的司法人才无法满足法律服务市场分化发展以及中国法治战略的要求,所以法学院应当跨越司法中心主义的边界,更加注重跨学科法律人才的培养。在其发言中,黄瑶教授探讨了法学院培养跨学科法律人才的几个可行途径,如引进跨学科的教师、设计更加科学和合理的课程体系、有效融合教学资源并加强与实践部门的合作,改革现有的学生录取制度等。

 

 

第四单元的主题是“法律职业发展与法学教育”,由格里菲斯大学法学院院长Penelope Matthew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力教授主持,邦德大学法学院执行院长Nick James教授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许身健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Nick James教授分析了澳大利亚法学院在将学生培养成为职业法律人扮演的角色、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重要关系。他指出,数字化转型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共同面临的最大挑战,他以大数据信息技术为例阐释了数字化转型对律师的业务、工作方式和服务的对象产生了重大影响,数字化转型正在影响并将继续影响法学院如何教授学生知识与技能,教授哪些知识与技能以及面向哪些学生。许身健教授在其发言中介绍了中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历史、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第五单元的主题是“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与法学教育”,由南昆士兰大学法学院院长Reid Mortensen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唐力教授主持,悉尼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Maxine Evers女士和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Maxine Evers女士在其发言中指出,过去四十年,非诉纠纷解决机制在澳大利亚得到了迅速发展,如新南威尔士州近1/4的案子都是通过调解途径解决,法律规定律师有义务向其客户建议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来解决纠纷。在此背景下,澳大利亚法学院纷纷通过不同途径将非诉纠纷解决课程纳入到其现有的课程体系,既有设立单独的非诉纠纷解决课程,也有将非诉纠纷解决融合到其他课程中。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及其与法学教育的良好互动对法科学生、律师及其客户都将产生积极有效的影响。沈伟院长首先介绍了中国法学院开设的与非诉纠纷解决有关的课程及在中国通过非诉纠纷解决机制解决金融纠纷的几个发展趋势。他指出,虽然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迅速发展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并使得纠纷解决途径更加多元化,但是在上海,通过非诉调解机制来解决金融纠纷的效果并不佳,其背后的原因主要包括金融消费者对非诉调解机制的接受程度很低、金融机构和法院对诉讼机制的倾向等。他认为应当通过融合现有机构资源、行业协调机构应当更加关注调解本身而不是社会管理目标,提高调解效率,降低调解的失败率,减少调解费用,将调解与仲裁相结合以提高调解结果的可执行性等途径来促进通过非诉调解机制来解决金融纠纷。

 

 

第六单元的主题是“共同培养中澳法学人才”,由莫纳什大学法学院院长Bryan Horrigan教授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简基松教授主持,莫道克大学法学院院长Jürgen Bröhmer教授和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申卫星教授分别做了主题发言。Jürgen Bröhme教授探讨了中澳法学院共同培养法律人才的几个途径,包括双学位项目、专业化的硕士项目、教师与学生交流,将中国法或澳大利亚法律融合到现有课程体系,联合开展诊所法律教育,创设类似南京大学中德法学院的中澳法学院等,但他指出,是通过权威机构合作来实现人才的共同培养还是留给各个法学院通过其自己的合作途径来实现,是值得中澳法学院院长认真考虑的问题。申卫星院长在其发言中探讨了中澳共同培养法律人才的优势及可能途径,并介绍了清华大学法学院在国际化建设方面的一些思考与做法。

 

 

会议闭幕式上,新当选的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合会会长、Southern Cross大学法学院院长William MacNeil教授和韩大元院长分别做了会议总结,并对中澳法学院未来交流提出了建议。会议决定,第六届中澳法学院院长论坛将于2018年在中国举行。

 

 

 

 

附: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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