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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荣获芬兰拉普兰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编辑:faxuejiaoyu 
6697 2014/5/9 0:55:00

    2012年 6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荣获芬兰拉普兰大学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为表彰韩大元教授在宪法学研究方面所取得的杰出成就,以及为中芬法律交流、尤其是为建立和推动人民大学法学院与拉普兰大学法学院的合作所做出的重要贡献,拉普兰大学董事会决定授予韩大元教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这是拉普兰大学第一次授予中国公民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6月1日上午,学位授予仪式在芬兰罗瓦涅米市Lappi Arena体育馆隆重举行,拉普兰大学校长Mauri Ylä-Kotola教授、副校长Jukka Mäkelä教授、副校长Kaarina Määttä教授及各院系资深教授,赫尔辛基大学等芬兰其他大学代表、荣誉博士及亲友等各界嘉宾300余人盛装出席了本次活动。

    在学位授予仪式上,拉普兰大学法学院Terttu Utriainen教授代表拉普兰大学授予韩大元教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证书,以及象征博士学位的博士帽和博士佩剑。

    授予学位之后,荣誉博士及拉普兰大学应届毕业博士、硕士前往罗瓦涅米市教堂举行了庆祝仪式,晚上还举行了晚宴和舞会。此前,5月31日晚上,按照芬兰传统,还举行了博士佩剑磨剑仪式。

    韩大元教授在答谢时表示,拉普兰大学是芬兰著名学府,以其学术研究和社会服务在芬兰乃至欧洲范围内都享有崇高声誉,被拉普兰大学授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不仅是他个人的荣幸,也是人大法学院的荣誉。

    他首先向几年来在拉普兰大学任教的人大法学院同事们以及曾经到人大法学院访问的拉普兰大学教授和学生们表示感谢。他说,正是他们使两校师生得以了解彼此的 文化与法律,自己获得的荣誉博士学位凝聚着两校师生为合作与交流所付出的共同努力。韩大元教授同时指出,虽然相隔遥远,但中芬两国人民、两国法学界的密切 交流,可以跨越时空与制度,分享人类文明与法治的经验和成果;而在分享人类共同价值的同时,也要看到和尊重不同国家、不同文化传统之间的多样性。他希望两 国人民、两国法学界能增进了解,相互学习,共同捍卫人类和平与社会正义,尊重人权的价值,为实现法治理想而不懈努力。

    此次是拉普兰大学时隔八年后又一次授予荣誉博士学位,与韩大元教授一同被授予荣誉博士学位(包括法学、社会科学、教育学、艺术等多个专业)的还有芬兰议会 秘书长(Secretary General)Seppo Tiitinen先生、芬兰罗瓦涅米上诉法院(Court of Appeal of Rovaniemi)院长Esko Oikarinen先生、爱沙尼亚教育部长Jaak Aaviksoo先生、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Arlie Russell Hochschild教授等11位国内外杰出人士。

    拉普兰大学(University of Lapland)成立于1979年,坐落在芬兰北部拉普兰省罗瓦涅米市,是芬兰重要的高等学府。拉普兰大学法学院是芬兰仅有的四所法学院之一,在芬兰法律 界具有重要的地位。我院自2006年起与拉普兰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交流,涉及教师短期访学、学生交换、互邀访问等多个方面。2010年10月,我院六十周 年院庆期间,拉普兰大学法学院院长Matti Niemivuo教授受邀出席了“第二届21世纪中外百所著名法学院院长论坛”。(图/Emilia Hauk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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