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更多的法学院校积极推荐参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首届“全国优秀法学教务工作者”评选表彰申报时间延长至2021年10月18日,其余申报要求不变。欢迎全国法学院校、科研院所积极推荐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gfxjy821@163.com。
附原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全国优秀法学教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公告
http://www.chinalegaleducation.com/article/?id=864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