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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在烟台召开

编辑:faxuejiaoyu 
702 2014/11/16 22:07:00

    2013年10月25至26日,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法治中国建设与法学教育改革”论坛在烟台东山宾馆隆重召开。此次会议由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烟台大学法学院承办,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协办。会议汇集了国家教育、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法学会的有关领导和全国法学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以及实务界代表320余人。会议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背景,围绕高等教育改革、法律职业化建设、司法考试制度改革与法学教育改革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

25日上午大会开幕,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山东省政府特邀咨询、原山东省副省长郭兆信,中央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徐显明,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公丕祥,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贵芹、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王红,烟台市委书记、烟台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张江汀,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王利明,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付子堂,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何勤华,烟台大学校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房绍坤等出席开幕式并在主席台就坐,开幕式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主持。

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致欢迎词,对与会专家学者表示热烈欢迎,期待此次盛会能达成更多共识,并向与会代表介绍了烟台大学法学院近年来在兄弟院校及烟台人民的支持下建设高水平学科发展的新形势。

山东省政府特邀咨询郭兆信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此次论坛召开的及时性和必要性,指出应当继续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深化法学教育改革,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并肯定了烟台大学为法治山东建设作出的贡献。烟台市委书记张江汀在致辞中指出,十八届四中全会刚刚闭幕,法学教育年会论坛第一时间在烟台召开,充分彰显了法律人强烈的法治精神;他着重介绍了烟台的历史文化,希望与会代表可以多为烟台发展提宝贵意见。

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表达了作为莱西人对烟台的深厚情感,指出烟台是近代中国高等教育的发祥地,“公家设立学堂,是为天下储人才,非为诸生谋进取。诸生来堂肄业,是为国家图富强,非为一己利身家”。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在致辞中指出,此次论坛受到了法学教育研究会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动员大会,论坛恰逢烟台大学建校三十周年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建院三十周年,他充分肯定了烟台大学利用自身优势和特色培养了大批优秀法律人才,为国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做出的贡献。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指出此次论坛召开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他传达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要精神,对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一国的法治发展要以法学教育为基础,十八大已经对法治发展做出了科学判断,法治中国建设要求法学更加注重法律职业能力教育、法治信念教育,必须从国情出发,形成解决中国实际问题的理论。高等教育改革中法学教育改革是重中之重,教育界应该深刻领会中央精神,联合实施卓越法律人才实施计划,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现代化进程。

大会开幕式后,进入主题演讲阶段,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张文显主持。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显明,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利明,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长刘贵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教育发展报告》课题组首席专家朱景文分别作了主题发言

   

徐显明教授认为,礼法相结合,才最符合中国古代传统的思想,才能成为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文化滋养。他表示,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后,法治目标已经确定为走中国特色的法治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为中国法治的最大特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以及从中国实际出发,五点相结合即为五大原则。这五大原则连同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一起,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王利明教授从把握教育规律、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培养方案,加大经费投入,面向职业需求进一步探索等五方面详细介绍了全国法律硕士教育发展和改革情况。同时,他就进一步推进法律硕士教育改革、改革司法考试制度、法律硕士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相结合等三个方面提出了了意见与建议。

    刘贵芹副司长就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领会体系内容,创新法治人才培养,组织编写并全面采用国家统编教材,提高法治人才队伍工作能力等五方面发表了观点。同时提出了培养人才应该注重培养和需求结合、教学和科研结合、理论和实践结合、校内资源和社会资源结合。高等法学教育界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改进下一步的工作。

    朱景文教授就中国法学教育发展问题与反思发表了演讲,用实证数据深入剖析了中国法学教育与研究的种类、中国高等法学教育、中国职业法学教育、中国普法教育以及中国法学研究等五大关键性问题。

25日下午,会议以分论坛形式采取主题发言与自由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与会嘉宾分别围绕“高等教育改革与法学教育治理体系创新”、“法律职业化建设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四中全会与法治中国建设和法学教育改革”三个分论坛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深入的交流。

26日上午,首先举行了本次年会的开放式论坛,由上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沈四宝主持。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石少侠、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方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冀祥德、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烟台大学法学院2012级本科生代表董晋楠分别做了主题演讲,并和与会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探讨。首次邀请在校学生作为演讲嘉宾成为本次开放式论坛的一大亮点,直接倾听学生对当前法学教育的感受和期待给与会代表带来很多启发。

  

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谈及了司法考试制度的问题与改革路径。提出现行司法考试制度准入门槛偏低,与法学教育缺乏有效衔接,同时与职业需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建议将现行司法考试制度更名为法律职业考试,同时,建议构建阶段性的考试模式,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者可以免试公务员。

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石少侠指出,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首先,他为法官队伍专业造诣不断提高感到由衷的欣喜,对法律界优良的风气和与时俱进的精神大表称赞。面临现行司法体制遇到的冲击,他提出,要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促进司法职业化、公开化、运行科学化,对法学教育进行正确定位。其次,他赞同论坛代表讨论的人才培养机制,反对法治人才培养“毕其功于一役”,建议法学人才培养采用三段论的模式,即学历教育是基础,把法律职业入职前培训和入职后培训配套实施。最后,他在法律人才标准方面给出了自己的想法,认为可以根据法院、检察院的级别区分工作人员入职标准,尝试法律职业人员的招录便捷机制。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认为法学教育最基本的是回归课堂。首先要优化课程体系;其次要深化课程建设,力推教学方法的改革,建设网络课程,互动课程、小微课程等;再次是要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增强年轻教师的教学基本功,通过各种方法把老师吸引到课堂教学并引领到实务部门学习。

方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冀祥德重点提出两个问题:司法改革与法学教育改革的关系;法学教育改革与诊所法律教育的关系。他指出,法学教育65年,尽管成绩斐然,但是由于顶层设计不够,发展步伐并不大。针对诊所法律教育提出建议把法律诊所教育写入国标中,以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为方向,以诊所法律教育为方法。

云南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东提出,现阶段应该重视和发展的问题应该是全面均衡协调各地方法学院共同发展,无论是在支持政治方面,还是在国家安全、边疆稳定、民族团结方面,边疆地区法学院的发展都显得尤为重要。他强调,要从国家高度来看待全国法学学科布置,发达地区已经过剩的法学人才应该被鼓励前往边疆帮助地方建设。国家有关部门理应准许边疆大学根据地方特点,设置能够更好服务于地方社会、国家安全、边疆稳定的课程,相比较硬性规定16门主干课程,这更符合当地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烟台大学法学院2012级本科生代表董晋楠从法学理论、法学实务、法科生交流等方面表达了他对当前中国法学教育的一些困惑和期待。“法学理论”方面,他希望,能通过好的教材和好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学好法学理论:即教材基础、简明、确定。关于“法学实务” 问题,他提到了前不久他自己提起诉讼的餐厅侵权案例,充分表达了学院应当鼓励并且创造机会让学生从现在就投入到实务中去,感受实务的建议。同时,他还提出了加强各高校法科学生之间交流的意愿,并赞同将司法考试与公务员考试合并的意见。

在开放式论坛中,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副院长刘军、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焦占营、西南大学法学院张博文、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杨峥嵘、大连民族学院刘灵芝以及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等参与了交流互动,他们各抒己见,于争辩中碰撞出学术的火花。

在开放式论坛后,举行了简短的本次年会闭幕式由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主持。三个分论坛的代表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唐波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海南政法职业学院院长吴杰分别对各分论坛讨论情况进行了总结汇报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长叶秋华教授就秘书处工作进行了说明。汇报了秘书处2014度的工作情况;传达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关于2014年将不增补理事、常务理事的决定;宣布了秘书处人员变动情况;公布了明年年会承办单位为清华大学法学院。

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代表承办单位进行了发言,他总结了会议的承办情况,并真挚的表达了四个感谢,感谢中国法学会对烟台大学法学院的信任、感谢两个研究会的领导和秘书处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代表远道而来参会、感谢法学院的老师和青年志愿者的无私奉献。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致闭幕词,对于烟台大学建校、烟台大学法学院建院三十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和钦佩,同时表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基本功能在于为全国高校法学院校师生提供联络感情、分享经验的平台,倡导各高校基于共同的使命共同关注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本次年会和论坛在前提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顺利闭幕。

    

本次论坛期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和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分别召开了工作会议。

 

 

 

 

 

附:分论坛新闻综述

第一分论坛:主题“高等教育改革与法学教育治理体系创新”

第一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校长付子堂主持。广东财经大学副校长杜承铭、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李友根、浙江工商大学副校长陈寿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部长刘仁山先后发言。

   

杜承铭认为法学本科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现实和现代法学高等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了法学本科职业教育目标必然是多元化的,这种多元化目标的实现,最关键的又在于本科法学人才培养目标的构建、课程体系的设置和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与试验教学平台的建设。

李友根提出案例教学目标应当是法学教育的全部目标,案例教学应当是法学教育手段与方法中不可或缺的有机部分。

陈寿灿进行了即兴发言,从中观层面上谈一些教学理念的看法,认为大学教育应一体多元、多元复古、理论实践融合,并始终认为课堂教育是法学教育的中心,提出了精英课堂、网络课堂、创业课堂等多类课堂模式的建议。

刘仁山就本论坛主题发表个人看法,认为治理体系应该对法学教育有指导作用、促进作用以及监管作用,治理体系核心内容为提高法学人才的质量。

主题发言结束之后,中南大学陈云良、西南政法大学邓瑞平、北京大学法律系张晶、中国计量学院法学院陶丽琴、湖南商学院法学院杨峥嵘等学者踊跃发言,对分论坛主题进行了多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深刻分析和探讨。

第二单元由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主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李树忠,方志出版社社长、总编、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冀祥德,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胡东,华东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唐波,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马跃进先后进行了发言。

李树忠认为法学教育治理本身容易引起歧义,法学教育改革已进入一个关键的深水期,因此国家提出法学教育治理体系。

冀祥德认可了法学教育进入深水期的观点,并说明了原因,提出了一些可行性措施,最后对法学教育国标的尽快出台,早日实现法治国家建设寄予了殷切的期盼。

胡东以黑龙江大学为例进行介绍,对法学实践教学地位以及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表述,认为法学实践教育的核心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法学知识的培养,二是法律实践能力的提高,三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养成。

唐波对上海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做了说明与分析,并指出学校进行卓越人才的培养,实际上是以自贸区设立为契机来培养新人才。(24)

马跃进主要谈论了扩大法学院办学自主权的问题,呼吁大家争取自主权,为自己创立一个较好的办学环境。

最后,主持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郭捷对第二阶段的发言做了总结,指出此次发言给我们带来的观点都很有指导和反思的意义,无论我们从哪个方面思考,法学教育都不能下滑,并指出只要大家共同努力,相信我们法学教育的明天一定会辉煌。 

二分论坛:主题“法律职业化建设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

第一单元由扬州大学党委书记夏锦文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山东政法学院院长李玉福、重庆大学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陈敏德、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俞江先后进行了发言。

    

余凌云介绍了清华大学法学院近年来的发展近况,运用案例说明了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强调了应当注重培养学生运用有关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李玉福对如何处理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化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法学教育为法律职业化提供了基础教育平台。

陈敏德对当下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途径进行了论述,认为法学教育应为国家的法治建设培养人才。

俞江的发言主要围绕司法部在法治运行中的作用,认为应把法律职业化放在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进行探讨。

四位专家发言结束后,进入自由讨论环节,来自西南大学、北京工业大学、西安财经学院的与会代表先后进行发言。最后,主持人夏锦文教授对本单元进行了总结,强调法学教育应当是素质教育基础上的职业教育,大众教育基础上的精英教育,培养的是受人尊敬的、能够担当社会重任的法律人才。

第二单元由原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石少侠和青岛大学法学院院长董和平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育部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姚建宗、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闫立宏、烟台大学法学院危文高先后进行了发言。

姚建宗的发言主要围绕四个方面,第一方面探讨的是司法考试制度改革问题,第二方面探讨的是法律职业化建设问题,第三方面提出应以法律职业教育为导向改革硕士研究生教育制度,最后,姚建宗指出应完善法学教育体系。

闫立宏在发言中主要讨论了当今法学教育存在的问题,例如当今的联合培养机制存在实际操作困难的问题。

危文高就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呼吁法学界重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

董和平教授总结了第二单元的发言,并指出法学教育的前提是培养法律信仰。随后,在自由发言阶段,来自重庆大学、延安大学、中南大学、司法部及烟台大学的专家学者都踊跃发言,为法律职业化建设与司法考试制度改革建言献策。

第三分论坛:主题“四中全会与法治中国建设和法学教育改革”

一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何勤华教授主持。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焦富民、中央党校政法部王勇、南开大学法学院院长左海聪、东南大学社科处处长周佑勇先后进行了发言

    

焦富民指出,在四中全会的背景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要发挥法治在现代社会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未来中国要实现从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从法律大国走向法制强国,必须把法治队伍专门化、职业化的工作落到实处。针对法学就业率低下和人才供需不平衡,但法学仍旧是热门专业的矛盾,他提出要对法学教育进行目标培养,实现法学专业教育与素质教育对接,最终达到受教育者职业能力与社会需求的和谐统一。

王勇建议法学教育可以在教育学上实现互动,多举办学术性的讲座,鼓励学生自主探索学习。另外,注重学生社会责任感,以法律思维的角度来探索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办法。

左海聪认为四中全会给整个法学环境带来了生机。其中,它包含的创新性政策为法治建设提供了机遇,在法治建设上创造了一个里程碑;它抓住了中国制度现实,为有价值课题的提出了可能;它为法律人提供了重要的指引,协同了人才培养机制;另外,它对整个法治服务队伍的建设有积极促进作用。

周佑勇结合转型升级的法治体系总目标,倡导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干部队伍的重要指标,把法学培养目标定位为法治人才。他希望,现今的法学应从封闭走向开放,从单一走向多样,越来越多的学科能与法学联系,法治人才队伍越来越符合复合型、应用型要求。

何勤华校长最后就各代表的观点进行总结,他以华东政法大学为例,深刻分析了研究生专注司法考试,忽视该阶段素质教育的目标和核心课程与其他课程协调以及独立教材与统一教材的冲突等问题,对四中全会中关于“法治中国”的政策提出了自己独到的见解。

第二单元由南京师范大学法制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公丕祥担任主持。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院长张泽涛、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分别进行了发言。

张泽涛认为像中央民族大学等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高校,语言沟通不畅是不可避免的问题,法学教育面临的障碍是其与国家同等院校标准的统一。他希望国家能照顾到这些特殊院校的专业,缓解课程体系的压力,结合民族特点,锻造民族法治服务队伍。

高晋康交流了与会的感受。四中全会以来,法学教育发展有了新的指明方向,但仍需很多问题亟待克服,这就要求用实证主义精神去探究,找到解决超越部门阻力的新办法。他还分析了师资妨碍法学教学改革的主要阻力,职称的评定、考核的显性化和学科的评比等因素,严重导致法学界供求不平衡,他建议可以尝试法律规律性指标改进,深化、细化、多样化法学教育改革。

在自由讨论阶段,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潘文军分析了诊所教育的现状,呼吁推广诊所教育,追求“入主流、高层次、国际化”的法学教育标准,并且证明得到了良好的反应;西南政法大学代表站在辩证的角度,追问“传统教育、现代教育、未来教育脱节怎么办?”、“国家统一标准与各院校标准脱节怎么办?”和“教师与学生准入法律教育的标准”等问题,促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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