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LE各会员单位: 原文链接:http://www.cliniclaw.cn/article_view.asp?id=903&menuid=20036198507592&menuname=%D7%EE%D0%C2%B6%AF%CC%AC
由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主办的“2012年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年会”将于11月24-2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论坛暨年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背景
主题:
2012年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年会:
经验与展望
背景:
法律教育在当今世界正发生着巨大的变革,而以提高学生实践技能和以当事人为导向的诊所法律教育在整个法律教育体系中表现得尤为活跃和重要。诊所法律教育通过对贫困以及边缘化群体提供法律帮助从而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其还致力于将社会良知和职业伦理传递给法律职业群体,从而形成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独有的文化。在亚太国家和地区,诊所法律教育正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和活力蓬勃发展。诊所法律教育在亚太国家和地区呈现出多形式、多样化的特征,但也面临着共同的困难和挑战,有着共同关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促进该地区诊所法律教育的交流与发展,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联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共同主办以经验分享与前景展望为主题的2012年亚太诊所法律教育论坛暨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年会。届时将有来自中国、澳大利亚、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韩国、日本、蒙古以及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国家和地区的100余名代表参会。
二、日程安排(草拟)
三、名额分配及经费承担
每个会员单位仅限一名代表参加,CCCLE的常委老师应当参加,但不占本单位名额。
所有会员单位参会代表会议期间的餐饮费用、资料费及教学观摩交通费由会议主办方承担;京外与会代表的住宿费(11月23、24、25日三天的住宿)由主办方承担;所有参会代表的交通费用自理。
四、论文征集
主办方要求所有国外参会代表必须提交会议论文,我们鼓励并期待国内与会代表也提交与会议主题相关的论文。有意提交论文者请参照以上议程中的任一议题撰写论文,并在11月10日前将论文发至:ccclesec@163.com,论文格式要求如下:
请在论文题目后注明作者姓名,并以注释说明作者的工作单位、职称等相关信息;引注请在每页以脚注形式标出。
论文可以中文或者英文撰写,并附200字左右的摘要。中文要求5000字以上,英文要求3000单词以上。
五、报名及报到
请各单位参会代表在10月25日之前将参会回执发至秘书处邮箱:ccclesec@163.com。
请京外参会代表于11月23日到中国人民大学西门的贤进楼宾馆大厅报到,23日全天有会务人员接待;请京内代表11月24日8:30直接到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601会议室签到。
六、联系我们
未尽事宜,请随时联系CCCLE秘书处。
联系人:郭纹静
电话:18601073461
邮箱:ccclesec@163.com
中国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201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