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老师永远地离开了我们,离开了他所深爱的人大法学院!但我相信,他的名字、他带领人大法学院不断走向辉煌的历史和他崇高的敬业品格会永远在我们心中珍存,也会让几代法律人难以忘记!常常油然的回想起老院长生前对人大法学院和中国法学教育发展的重大贡献,桩桩件件,细细品味,不免对他更加肃然起敬,对他的离世更加深深的惋惜!
作为1978年就来到人大法学院的教师,作为曾经和他一起共同工作十余年的法学院领导班子成员,我见证了曾老师为人大法学院的振兴发展呕心沥血的规划和开拓进取的勇气与胆识;见证了他视法学院为家的真情的热爱、奉献和无比的辛劳;也见证了他带领全院师生克服种种困难,自强自立,团结奋斗,如何使法学院发生了物质和精神上的沧桑巨变!我常常觉得,曾老师作为人大法学院的毕业生、教师和15年的老院长,似乎与人大法学院有着与众不同的特殊情结,因为以他的能力和才干,据我所知,他曾经有过多次可以外出升迁的机会,但他都拒绝了。他把刻骨铭心的爱,把他几乎全部的情感、精力和心血都放在了人大法学院这个大家庭里。正是他从根本上改变了人大法学院的地位和面貌,使人大法学院取得全国法学教育界的领先地位,也使法学院人获得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也正是他带领法学教育界同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通过在人大法学院成功举办中美、中欧、中亚和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等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法学教育盛会,使中国的法学教育获得了突破性进展,步入了国际化发展的轨道。
应当说,对曾老师敬业的品格、勇于进取的精神以及事业上胸怀的真正了解和理解,还是从我1994年担任院领导班子成员后开始的。他也给了我本人很多的教导和工作中的理解与支持。有两件事情让我印象尤为深刻。我还清楚的记得,我是在1994年的8月29日被当时担任系主任的曾老师电话叫到他的家里,同去的还有年轻的王新清老师(现在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的常务副校长)。我们被告知,由于当时担任我们法学院书记的同志调任北京团市委担任领导工作,学院和学校经过研究,决定让我们两人临时担任学院党委领导工作以解学生工作和人事工作之急。就这样,因为工作急需,我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懵懵懂懂走进法学院领导班子,第二天参加领导班子会议,第三天就开始准备迎新等项工作,忙的狼狈不堪。我一直觉得自己的性格不善与人交往,而党的工作又是以人为本的工作,有了这几个月的经历我更觉得自己不适合,而且那时在业务已经有了些积累,也想在专业上发展,所以1994年底进行正式换届前,我鼓起勇气找到曾老师向他明确表示不想再担任。曾老师针对我的性格很“艺术性”的解决了我的思想问题,至今令我难忘!他一方面态度极其强硬的以民意为由简单的拒绝了我,多一句话也没有,另一方面却让一些老师做我的工作很真诚的表达信任,此外他自己主动要求和我商讨换届工作报告,不由分说的热情的提建议,积极的肯定,并亲自过问组织安排了非常温馨热烈的换届大会的会场。正是在这些热情的鼓励、热烈的掌声和欢快的笑声中,我的心被深深的感动了,灵魂被涤荡升华,很自然的被改变了人生观。尽职工作,学院为大的观念在我心中自然生成。这种让人再无法说“不”的工作方式,体现了曾院长的水平和待人的细腻真诚,也使我从此无怨无悔在法学院领导工作岗位上一干15年。我相信这样的体会肯定很多人会有。
还有一件工作上大事的抉择也让我印象深刻和感动。那是在1995年初我正式担任书记后,怎样开展法学院党的工作,我有过一段时间的困惑和思考。那时,党政工作“两张皮”,互不相扰的现象普遍存在,法学院也基本如此,而我对此有不同想法。我认为党和政的工作只是同一目标下侧重点不同的工作,党的工作应当与本单位事业的发展相结合,融于事业的发展中去开展,这样才会有活力和感召力,我也希望法学院党的工作不尚空谈,作些实事。在那个年代的工作氛围中,我这种有违传统的想法和要求能否被曾院长理解接受,会不会遭至他的拒绝、批判乃至嘲笑,我心里十分的忐忑,很长时间犹豫不敢提及,但最终认为自己想法对和不愿糊糊涂涂工作的心态让我鼓起勇气走进了他的办公室。记得那时我作好了各种准备,认真研究了党章和一些文件,准备了很充分的论证,也带着相关材料以备可能发生不同意见时说服他。但令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他听了我的想法不仅欣然同意而且大加赞赏,认为理当如此,并且一再的说他很感动,认为我是在很负责任的思考法学院的工作和发展。我自然更加的感动和感慨!因为在那个时期,没有一定的境界和高度,这种尊重和理解是很难做到的,这种看法上的一致也是很难达到的!也正是这种工作上的理解和尊重,使我们在十余年的工作中一直配合很默契。在曾院长的赞同支持下,1995年我院党委明确提出了法学院党的工作与事业发展相结合的工作宗旨以及为事业的发展团结人、凝聚人的工作思路。那句“用事业的发展激励人,用真挚的感情团结人,用创造出来的较好的待遇留住人”耳熟能详的话语,也是那时法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形成共识,在曾院长的精心斟酌下提出来的。自此法学院的党政工作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在事业发展上,一个主要谋发展开拓进取,一个主要铺路搭桥,做黏合剂,团结人,努力形成能为事业发展奋斗的集体,党政班子每个时期一个目标,带领大家共同为之奋斗。顺便说,不盲目工作,有明确目标带领大家去奋斗,这也是曾老师带领下的法学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特点。总之,正是在这种指导思想和工作宗旨下,我院党委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连续四届被评为学校先进党委。
回顾人大法学院在曾老师带领下团结奋斗走向辉煌的历史,就我个人的了解和感受而言,从曾老师担任学院领导的1990年到2000年12月3日,以人大法学院在人民大会堂成功举办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50年院庆大会为标志的这段历史,应当说是最令人难忘的。因为在这个时期,法学院在曾老师的带领下,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自强自立,没有舞台自己搭舞台,先后如期的实现了两个重要目标的奋斗。这就是第一,在1997年前,通过不断的改革进取,我院成功的取得了在全国高等院校法学教育界的领先地位和领导地位;第二,1997年后,通过成功主办中美、中欧和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这些具有重大意义的国际法学教育盛会,让中国的法学教育包括法学研究步入了国际化发展的轨道,走向了世界,也让世界的法学教育包括法学研究走向了中国。而事业的辉煌也展开了我们法学院人的胸怀,升华了我们法学院人的精神追求与思想境界,为我院后来的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
下面,分几个方面把那些年人大法学院在曾老师带领下,工作的指导思想以及奋斗的经历做一回顾,以缅怀老院长。
一、他指出“自强”才能“自立”,自强才会有人大法学院发展的前途和命运
在人大法学院的成长与发展过程中,“自强”才能“自立”,自强才会有发展的前途和命运,这个二十多年前曾老师提出并始终坚持的理念,是在经过争论和讨论后达成的共识,而这一共识对人大法学院的崛起和发展十分重要。而如何自强呢,出路何在呢?法学又是一门政治性很强的学科,经历了文革和极左思潮长期的影响,人们的思维还很胆却不敢轻易冲破以往的禁区。1990年曾老师担任法律系主任后,面对国家经济改革的浪潮和社会快速发展下的法制建设出现的新形势,以他政治家的敏感和远见卓识在我院率先进行了法学教育究竟应当“谁适应谁,谁服务谁”的思考与讨论,最终全院上下取得了共识:这就是法学教育应当主动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教师的知识结构,学院的专业与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应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正是这一共识使法学院获得了脱颖而出优先发展的机遇,获得了自强自立的条件。在曾老师的带领和谋划下,我院各学科的课程改革随之相继展开,知识产权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30多门新课程开设,许多课程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需要,在国内是第一次开出,学科专业面貌焕然一新,我院自50年代之后又重新在我国法学教育领域占据了主动的地位,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极为重要的基础。
此外,那时,在教学中我院理论联系实际的特色也更为鲜明,组织师生到实际工作部门进行教学实习,我院“地石律师事务所”、“物证技术鉴定中心”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成为师生的实践基地。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活动在那时也搞得有声有色。中央立法、司法机关、行政司法机关几十名具有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领导同志被聘为我院的兼职教授,我院与实际部门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后来我院还受国家教委、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举办了全国高级法官培训班,培训最高人民法院各厅厅长、各省高级法院院长及相当一部分中级法院院长,把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推向更高阶段,也使我院的影响日益扩大。
值得一提,教学改革也推动了科研工作的开展,其中最具有重要影响的就是我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编辑出版《中国审判案例要览》。不过,这项成果还是在受到国外人士挑衅时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进行的。因为,西方一些国家往往都定时公布审判案例,但建国以来我国没有开展过这项工作。一些来访的我国台港地区和西方法律界人士讥讽过我们,说:你们自称是民主法制国家,为什么不公布审判案例呢?曾老师受到震动,在思考中下了决心,要为国家的利益和尊严作成此事。后来他和当时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同志经过多次协商,决定由人大法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组成联合编委会,从最高人民法院各厅厅长、接受过人大法学院培训的高级法官及人大法学院的骨干教师中,聘请了近200位编辑和通讯编辑,从全国每年400万个案例中,选出400多个案例,编成《中国审判案例要览》,分别用汉字简体、汉字繁体、英文每年出版一部,一直坚持至今。案例中法官、检察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都用真名实姓。《中国审判案例要览》的编辑出版,对于宣传我国的法制建设、规范各级司法审判、丰富高校案例教学,具有重要意义。英、美法学家看到这部书的英文版,感慨地说:用外国文字出版审判案例,工作量很大,难度也很大,我们还没有做到。你们后来居上,中国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当刮目相看。这个项目荣获了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评选的全国法学科研著作一等奖第一名和北京市科研成果特等奖,曾老师为此付出的心血和努力众所周知。
总之,那些年,我院在曾老师的带领下生机勃勃,在改革中寻机遇,求发展,在自强中自立,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成为全国高校博士、硕士等学科点和研究基地最多;承担国家级、省部级和国际合作项目最多;教师在海内外出版学术著作、发表论文、承担项目与获奖项目均居全国法律院校之首的单位。我院教师当时还参与起草了几乎所有国家基本法律和重要法规,有20多位教师是党和国家有关部门的专家咨询委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举办的法制讲座中,我院教师担任主讲人的次数也在当时是最多的。
正是在自强中获得自立,获得发展的前途和命运,我院逐渐得到了国内法学教育界的认同,曾老师被确定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法学组召集人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秘书处设在我院。1998年5月我院荣获国家授予的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这是当时全国高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而与此同步,世界法学界也开始对我们法学院予以密切关注和前所未有的重视。
二、 他坚持“ 以人为本”,用两种意识和两种感情升华法学院人的思想与精神境界,以此为事业的发展提供动力源泉。
在工作的实践中,曾老师经常和我们谈到,人是事业发展的主体,人的凝聚力、向心力以及奋斗精神如何,是一个单位事业成败得失的关键。只要把人的工作做成功了,就没有实现不了的成功。法学院这个时期两个目标的成功实现就是例证。
但如何作好人的工作,曾老师和党政班子也在不断的思考。1995年以来,我们法学院凭借自己实干苦干创建出来的业绩赢得了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办学的规模越来越大,各方面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我院的教师、党政教辅人员几乎人人都在超负荷的运转,我院的学生也为院里的工作付出了很多的努力和辛苦。我校一些外单位的人常常说我们法学院的人干工作像拼命,的确我们法学院人是在拼死拼活的干事业,为事业的发展忘我的付出。此外,我院众多出国的人员不留恋国外的高薪待遇和各种优越的生活条件按期回国回院;国内的人也不为当个体律师、下海经商挣大钱所动,专心致志的在这里教书育人,建设法学院。那么,我们法学院人为什么要如此执着地拼命干事业呢?置身在法学院,作为院长的曾老师也一直在和我们一起关注着法学院人的精神追求,思考着如何养成和提升法学院师生的品格与精神境界,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法学家与法律人才。
通过与大家的交谈和交流,通过多次的感受,包括我们自身的感受,曾老师和我们一起达成共识,这就是我们法学院人如此努力的干事业,是基于两种可贵的意识和感情。多年来,在他的积极倡导下,我院也十分注意在全体师生中树立和强化这两种意识和感情。曾老师指出,这是法学院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一种精神力量,对于法律人来说,这种力量甚至比物质的力量还要重要。他指出,我们要使大家普遍认识到,我们不是在糊里糊涂的干事业,不是在糊里糊涂的奋斗,不是在糊里糊涂的付出,而是在为国家的法学教育和法制建设奋斗、作贡献,在为振兴和发展我们的人民大学奋斗、作贡献。这两种意识和感情,一个是中国人的意识和感情,一个是人大人的意识和感情。
从中国人的意识和感情来看,我们常常听到曾老师谈到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走上正轨的局面来之不易,我们也看到经历了“文革”十年动乱和人大及法律系停办的浩劫,包括曾老师在内的我院教师都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社会条件,真心实意地想为国家的法学教育与法制建设作贡献。但另一方面,在对外学术交流中,我院教师也深刻的感受到,国外并不了解中国,不了解中国的法学教育,甚至认为中国根本没有法制可言,在这方面,作为院长的曾老师自然体会更深,这无疑是作为中国的法律工作者特别是民族感情强烈的曾老师决不能接受的。多次听到他谈起过在诸多场合如何批判那些对中国不尊的言论,与此同时,他也在思考如何通过自己人生中的这个岗位来改变这一现象。那些年,我院积极的开展了对外学术交流,短短几年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学术交流关系,后来又先后成功的在我院举办中美、中欧和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为国外博士生开办中国法暑期讲习班,举办美国法、荷兰法讲习班,与欧盟建立欧洲法律培训项目等,曾老师正是通过这种积极的努力,通过开创和建立这些交流活动,让世界了解我们中国的法学教育包括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同时也让中国的法学教育与世界接轨,从中吸取有益的营养,在变革中不断发展完善。现在,中国的法学教育已在世界上建立了良好的整体形象,毫无疑问,这其中饱含着曾老师付出的无法估量的努力和心血,饱含着他和他带领下的人大法律人对国家对民族法学教育事业的深刻的热爱与厚重的情感,也饱含着曾老师带领下的中国法学教育界作出的杰出而重大的贡献。
从人大人的意识和感情来看,1990年以来,伴随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校的竞争日趋激烈,那时人民大学作为文科院校遇到了不少困难,难以得到国家像对待清华、北大那样的扶植。对母校感情深厚的曾老师,从担任学院领导之日起就已经坚定的把内心中渴望人大振兴发展的理想变成了现实。他的这一情怀,还是在1998年5月初,因我院筹备首届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论坛,办会遇到巨大困难,我们两人发生争论时,让我刻骨铭心的领略到的!那次会议是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第一次访华前中美双方商定的重要学术会议,定在1998年6月中旬举行。曾老师1997年赴美回来后就决定在即将竣工的法学院新址——人大贤进楼内召开此会,并在此楼施工期间,围绕法学院图书馆、信息港、实验室等的建设,带着我们一次次头戴钢盔在工地考察,最终将设计的图纸和我院的要求交给了施工方。但没想到的是,1998年初贤进楼竣工后因验收迟迟不能进行一直被封闭不让进,我们急得无法。更没想到的是直到5月10日总算得到允许进楼后,却目瞪口呆的发现我们设计的图纸和提出的要求一个也没照办。巨大的压力下,作为筹办这次会议会务的总负责人,我觉得无论如何一月内也完成不了法学院新址的改造和搬迁,完成不了全新的法学院图书馆、信息港、教授工作室的建设了,只能找校外条件好的饭店举行。带着想当然的心情,我找到曾老师报告自己的想法,没想到他马上瞪起眼睛勃然大怒,很响的拍着桌子向我大吼“我就要在人大开这个会!我一定要在人大开这个会!”我没有心理准备,又吃惊又委屈,觉得他太不讲理了,这一个月怎么可能完成至少要半年才能完成的工作呢!我也急了,在讲了种种的做不到之后,干脆的告诉他我干不了不干了!就是那一次,平静下来的他,第一次向我倾诉了他人大人的情怀。他说,他十几岁参加工作后不久,就来到人大读书,人大是他人生中最重要最热爱最不能割舍的地方;他还谈到人大解散时他当时的痛苦和无奈;谈到他在人大之外的地方工作时的种种不能适应,也因此拒绝了很多的升迁机遇。最后,他很动情的说,人大目前正处在困难时期,虽然我们物质条件不行,但这决不是调动人的积极性的唯一因素,人穷不能志短,人大人应该有自己的胸怀,有自己的精神和志气;我们法学院是人大的一部分,法学院的人都是人大人;现在对于我们法学院来说,法学教育的社会机遇和条件好一些,我们法学院有责任有义务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奋斗,为振兴人大,发展人大,提高人大的社会地位和影响作贡献!这次谈话让我强烈的感受到他渴望人大振兴,渴望人大发展的心情和决心。最终,我当然的理解了他,也从更高更深的角度理解了这次会议对国家对人大的重要意义。那段争分夺秒日夜兼程拼命干的回忆无疑是太可歌可泣了!但是,法学院人在曾老师坚定不移的决心感召和带领下成功的创造了奇迹!1998年5月中旬至6月中旬,我们为中美会议能在人大召开,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完成了贤进楼4、5、6三层的装修,完成了从资料楼向贤进楼的搬迁,建设了面目全新的图书馆和中国法制信息港,成功的在人大贤进楼举办了这次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的会议。当时又正值论文答辩和各方面工作任务最重的时期,大家真是咬着牙夜以继日的拼命干,保证了这次会议顺利圆满的召开。时任美国总统的克林顿发来贺信,各大新闻媒体报道了法学教育界前所未有的这一盛会,而人民大学也因此在国际社会受到关注和好评,在国内的影响力也得到提升。值得一提的是,为了让新闻媒体在报道中能够显现出中美会议是在人大举行的,曾老师还很细心的让我们把各个讲台都贴上了人大的标志。处在人大发展的困难时期,曾老师这种人大人的境界与心怀深深的感染和教育了法学院师生,人大人的意识和感情在我院也成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大家真诚的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为提高人民大学在国内外的声望和影响的作出贡献。此后曾老师带领法学院在人大先后举办的中欧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会议以及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等一系列重大的国际法学教育盛会,也为的是同一个心愿、同一个目的。这就是曾老师倡导的并用真挚的感情与决心铸就的法学院人的人大人胸怀。也可能,这种胸怀不为人所理解,但是应当说,面对党创建起来的第一所大学,为了人民大学的振兴与发展,曾老师和他带领的人大法学院人问心无愧的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三 他积极把握机遇,推动中国的法学教育走向世界
1997年以后,我院在曾老师的领导下取得了在全国法学教育界的领导地位,实现了第一个阶段的奋斗目标,曾老师也相继担任了教育部高等院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和全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会长。由此,他的人生与事业中很自然的又承载起更加重要的推动和发展中国法学教育的国家责任,人大法学院也在他的带领下开始了新的奋斗。
记得在1996年的年底,曾老师和我在一次讨论工作中,谈到了法学院未来的发展。他很明确的表示,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必须要让世界了解,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也必须与世界接轨,我们人大法学院今后要在这方面创造机会和把握机会,作出努力。他说完后,看到我一时无语和思索的表情,就开始分析起我院已取得的成绩和下一阶段的工作方向,并有些激动的和我谈到了他在对外交流中受到的一次次“刺激”和由此不断升华的感悟与坚定的决心。其中,最让他印象深刻的是1995年2月,那时国家教育部批准我们人大法学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在香港联合招收同时攻读两地法学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作为国家在境外办学的试点。同年3月,曾老师应邀赴港与香港城市大学校长、法学院院长举行记者招待会。当时众多的香港记者和外国记者连珠炮般地发问:“中国内地大学在香港招收并培养法学研究生,可你们有法制吗?你们有现代法学教育吗?”曾老师虽然用生动的事实,介绍了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法学教育的发展,记者们有了些豁然开朗,但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提问,外界对中国内地法制建设成就、法学教育的厚重隔膜和敌视蔑视,却使得他感到十分的难过和压抑,对国家对法学教育的责任感和民族自尊心从心中油然生起,也使他清醒的认识到了,他和人大法学院下一个阶段的奋斗目标,就是要用开拓者的胆识和智慧,架设起中外法学教育交流的桥梁。而这一点,也很快成为领导班子和全院师生的共识,因为曾老师受到的这种刺激,在我院教师出访国外和我院学生申请出国留学中遭遇的尴尬是很多的,不平的心情也是同样强烈的。
正是在这种社会形势下,我院自1997年以后,在曾老师的带领下,进入了“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的奋斗,并以1998年6月“首届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召开为标志,不断深入拓展。而这次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会议的召开,也是曾老师适时把握机遇促成的。
1997年,曾老师应美国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密西根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华盛顿乔治敦大学、印第安纳大学等6所大学的邀请,前往访问。在访问华盛顿期间,美国总统克林顿的特别代表耶鲁大学葛维宝教授托人捎来口信,邀请他访问美国国务院。因访问日程安排的很紧,曾老师也考虑此行主要是学术访问,并没有外事任务,所以起初没有答应。后来,葛维宝教授通过多方面的关系再三邀请,经请示我驻美大使馆后,曾老师赴约到美国国务院。见面后,葛维宝第一句话就说: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知道有关中国法律、法学的很多事情,都同你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不开,所以必须同你谈。接着,他说出了这次特别邀请曾老师的原因,大意是说,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来美国访问期间,中美两国元首发表了联合声明,美国总统克林顿很快就要回访中国,为了落实联合声明并营造中美之间的良好气氛,我们希望有一个表现中美友好的启动项目,最好是有关中美法学教育交流的项目。就是在这次会谈中,两人在讨论项目细节的时候,不谋而合地想到了召开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学术研讨会。这一提议得到耶鲁大学、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一致赞成。曾老师也抓住此次机遇,将这次会议作为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发展的第一个里程碑。
中美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于1998年6月17日至19日如期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美国总统克林顿向大会写来了亲笔贺信,葛维宝教授以美国总统特别代表的身份参加会议,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国首席大法官肖扬以及教育部副部长韦钰,分别会见和宴请中美两国全体法学家。出席会议的美国法学家们,亲眼目睹了中国法学教育界的整体实力,亲耳聆听了中国法学教授们高屋建瓴的发言,心悦诚服地表示要向中国同行学习。他们说:“你们法学教育投入少、产出多、发展快,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学习。”
此后,根据中美两国政府间的协议,由美国联邦政府教育部正式邀请,中国教育部又组织了以曾老师为团长的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于1998年11月访问美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由我国政府派出的第一个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美国方面对代表团的来访优礼有加,据说,美国法学教育界把接待代表团来访视为一种荣誉,如何婉言谢绝盛情邀请倒成为组织者的一个难题。代表团到了华盛顿不得不临时改变日程,参加美国方面组织的荟萃当地法律界、政界、商界名流的招待会。
中美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的举行和我国法学教育代表团的访美,在国际间树立了中国法学教育的良好的整体形象,不仅积极推动了中国法学教育开始迈步走向世界,同时,也使曾老师带领下的人大法学院在国际上的地位迅速提升。此后不久,欧洲法学教育界主动与人大法学院联系,与曾老师会谈协商,并取得欧盟的支持,于2000年6月以同样规格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首届中国——欧洲著名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和“欧洲一体化和中欧法学教育合作讲习班”。
在这以后,伴随着国际声望的提高和国际交流渠道的畅通,曾老师又适时地把握和创造一个个机遇,使人大法学院的对外合作逐步走向更深层次。与我院建立合作交流关系的60多所著名大学和研究机构,遍布于世界五大洲的30多个国家和地区。前来讲学、进修、参观、访问的国外与境外的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官员和民间团体代表等络绎不绝,每年都有100多名。我院还同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签定了为期10年的举办“中国法暑期班”的协议,以满足越来越多的法科博士生愿意来华学习中国法律的要求,每年一期,每期一个月。首期“中国法暑期班”于1998年夏季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开学典礼。42名博士生分别来自美国、加拿大、德国、丹麦、英国等20所大学法学院。人大法学院教师直接使用英语为学员讲授中国法概论、中国宪法、知识产权法、律师制度等十几门中国法律课程,指导学员考察我国司法、执法机关。“中国法暑期班”一直在持续,学员来自美洲、欧洲、澳洲的著名大学。也可以说,这是中国法学在真正意义上走向世界。
此外,作为院长的曾老师还以他的远见卓识,促成了人大法学院与美国、荷兰的大学以及福特基金会的合作,相继举办了“美国法暑期讲习班”、“荷兰法讲习班”、“中青年学者诉讼法高级研讨会”、“诊所式法律教育”等,以这种方式让国外法律发展的前沿信息和法学教育的培养模式为国内所知晓,提升法科学生对外国法律文化了解的知识层次。特别是,曾老师为了开拓法学学子的国际视野,推动中国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发展,在他的积极努力下,我院还成功的与欧盟和法国巴黎第一大学合作创立了“欧洲法律培训项目”。每年选送高校法学专业10名研究生,进行为时一年或10月的法语培训,之后到欧洲各国学习和考察一年的时间,费用由欧盟和法国负担。记得第一批从人大法学院选拔出来的12名研究生,多数人最初连一个法文字母都不认识,但学生们非常勤奋努力。记得有件事情让曾老师非常得意和欣慰。这就是在培训进行到3个月的时候,欧盟驻华大使馆、法国驻华大使馆官员和法国巴黎一大教授、法国最高法院院长,事先不打招呼,突然来到课堂进行检查,他们用法语逐一对学员提问,结果大出考官们的意料,所有学员都能够流利地用法语回答他们提出的各种问题。这些人在惊叹和赞赏之余,连连说“这就是名牌大学法学院的水平”,对中国法学教育和中国大学生素质心悦诚服。本来12名学员中有两名是“替补队员”,但在经过一年强化训练后,因所有学生的法语水平都达到很高程度,欧洲方面舍不得淘汰其中任何一名,最后破例同意人大12位学员全部赴欧。在此之前,曾经某重点大学与法国开展过博士生合作交流项目,三批学生据说都没有归国,全部滞留欧洲国家,法国方面对此非常反感,后来中、法两国政府宣布取消了这个项目。曾老师非常重视这个项目对中国法学教育的影响,多次语重心长与赴欧学生交谈,临走前专门为他们举行欢送会,对他们寄予殷切希望。人大法学院赴欧学生全部如期归国返校,欧盟代表和法国方面对此赞不绝口,认为人大法学院是可以信赖的。人大赴欧学子风度翩翩地在欧洲人权法院做报告,机智灵活地回答听众的提问,彬彬有礼地同高层人士开展讨论,在涉及最敏感的法律问题包括人权问题时,也能够既不失原则,又让对方乐于接受。我国驻法大使馆对此给予很高评价,认为人大法学院的学生政治可靠,头脑清醒,学术水平高,应变能力强。
在曾老师的带领和不断开拓进取下,人大法学院与国外深层次的法学合作与交流成就显著。人大法学院拓展了教育舞台,开阔了学术视野,启迪了创新思维,也在与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的比较中汲取了营养找出了差距,从而获取了如何建成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的明确目标和动力。而人大法学院的国际化发展也积极影响和带动了全国高校法学教育界。
四 他带领人大法学院创造了中国法学教育史上的辉煌
————“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天”
“历史永远记住这一天”和以下这段文字,是我院为纪念2000年12月3日盛会制作的画册栏目标题和部分文稿的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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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3日。
历史,将永远记住这一天。
这一天,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50周年华诞。
这一天,北京庄严雄伟的的人民大会堂里充满了欢乐、喜庆的气氛,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及校友和世界五大洲132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校)长、法学家,在这里隆重举行“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
这次世界法学家会议可谓盛况空前:中国内地及中国港澳地区和世界五大洲最著名的大学法学院院(校)长到会;4000多名来自包括台湾省在内的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校友聚会在庄严、神圣的人民大会堂;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同志为首的10名国家领导人和40名正副部长与会;从中国人民大学到人民大会堂长达15公里的路途上,开设了两条专用车道,3辆警车开道,85辆大轿车在20分钟内安全到达人民大会堂;破记录的新闻报道:中央电视台在30分钟的新闻联播中报道论坛和院庆近5分钟,人民日报及人民日报海外版、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中央各大报纸以头版头条新闻刊发新华社通稿,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教育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青年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报、北京晚报以及港澳电视、报刊等几十家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如此壮观、如此规模、如此层次、如此影响的世界法学家学术盛会,在中国、在世界都是第一次。- - - - - - - - - - - -
是的,2000年12月3日是人大法学院人永远都难以忘怀的一天!这一天,对我们人大法学院来说,是成功实现将中国法学教育推向世界和推进国际化轨道发展获得最完美体现的一天!这一天,对我们的人民大学来说,则是一下子全方位的被纳入了全世界最著名大学关注和景仰视野里的重要一天!国外往昔的不屑被涤荡,国内有了振兴发展的社会影响。而这一天,对于我们的国家来说,也是法治形象和政治影响成功远播海外的意义重大的一天!美国哈拂、耶鲁、斯坦福大学,英国的牛津、剑桥大学,德国的洪堡大学,日本的早稻田、东京大学等,这些世界最著名大学的法学大家们的光临以及他们对以人大法学院为代表的中国法学教育的赞美之词,无疑对进一步改变中国法治在世界上的形象有着重要的意义。
是啊,2000年12月3日!老院长曾老师带领我们创造的这辉煌的一天,是多么的令人难忘!它让不知多少法律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它让不知多少法律人的心间如沐春风和豪气升腾!大家都说“历史会永远记住这一天”!而历史也必将永远不会忘怀为创造这一天付出无数心血和辛劳的敬爱的曾老师!这一天与曾老师的名字已经历史地永远地连在了一起!
我也相信,这一天是人大法学院人最值得骄傲的一天!是中国法学教育史上前所未有最辉煌的一天!我更相信,这一天也一定是曾老师人生中最幸福欣慰的一天!因为这一天不仅是中国法学教育走向世界,被世界认可的最完美的标志性体现,也是当时身担诸多中国法学教育工作领导职务的曾老师尽职履行责任的一份无愧的人生答卷!
曾老师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我深深的相信,人大法学院人永远不会忘记他曾经为学院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中国法学教育的史册上也会永载着他的卓越功勋!
师恩永铭!
纪念曾老师去世一周年而作
201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