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负责组织开展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初评工作,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参评候选人提供推荐资料:
1.《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表》(一式五份)(中国法学会网站下载电子表格);
2.推荐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推荐候选人代表性学术专著1-2部(独著);学术论文3-5篇 (独著或第一作者,全文);
5.重要荣誉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二、初评工作日程安排
1. 6月14日前,将报名资料寄送研究会秘书处。
2. 6月14日—21日,秘书处组织审查评选材料,报初评评委会进行评选;
2. 6月21日—6月26日,在中国法学教育网公示研究会初评的候选人名单;
3. 6月27日—30日,确定候选人,整理推荐资料并向中国法学会申报。
三、材料邮寄
联 系 人:郝晓明, 联系电话:010-82509233
地 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610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872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秘书处
2019年6月5日
附: 中国法学会《关于开展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https://www.chinalaw.org.cn/Column/Column_View.aspx?ColumnID=923&InfoID=31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