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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与莆田中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编辑:faxuejiaoyu 
13243 2015/1/18 11:38:00

2014年12月26日,厦门大学法学院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共建“厦门大学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

莆田中院院长胡志伟、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徐崇利分别在仪式上致辞,肯定签订共建协议的重要意义,提出今后共建工作的美好愿景。法学院与莆田中院此次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教学模式的创新,是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衔接,有助双方在未来合作中,将司法审判工作和法学实践教学共同推上新台阶,是对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积极响应

随后,徐崇利与胡志伟在共建协议上签字,法学院党委书记李智勇胡志伟共同为基地揭牌。胡志伟为法学院黄健雄等3名法学院教师颁发莆田中院法官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聘书。徐崇利为莆田中院黄志雄等4名法官颁发厦门大学法学院兼职硕士生导师聘书

厦门大学法学院与莆田中院的共建合作,将以导师培训、课题合作、学生实习实践、专家学者挂职锻炼等方式全面展开,在将高校理论资源输送到实务中,促进专家型法律工作者群体的发展壮大。同时,为高校学生提供了更为深入的“实践基地”,将全面的锻炼法学学生的法律实务技能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厦门大学学生在知识、素质和能力方面全面发展

  (法学院 宋磊华)

原文链接:http://news.xmu.edu.cn/s/13/t/542/6a/6a/info15831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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