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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与厦门海事法院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编辑:faxuejiaoyu 
14772 2015/5/21 12:00:00

  • 5月14日,厦门大学法学院和厦门海事法院 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签约暨揭牌仪式在厦门海事法院举行。我院院长徐崇利、党委书记李智勇、副院长何丽新、副院长朱炎生、副书记郭锦星、孙丽岩副教 授、蔡庆辉副教授、张璜助理教授、外事秘书董晓晴,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纪委书记邱志雄、副院长张希舟、副院长周内金及海事法院各中层领导、全体干警出席 了仪式。

    仪式上,李智勇书记代表法学院致辞,他表示,基地建设一方面将会为我院法学人才培养创造一流的实践环境,另一方面也将极大地促进我院法学理论研究与 司法实践的紧密结合、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他希望,双方今后主动加强沟通与协调,以基地建设为契机,紧密协作,努力推动我院法学学科建设和地方 经济法制进步。

    邱志雄书记表示,厦大法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富有创新意识的学术队伍,厦门海事法院通过与厦大法学院合作共建,可以发挥各位专家学者的 作用,提升海事司法工作水平,也可以促进自贸区相关案件的学术研究和经验探索,为自贸区的法制化建设贡献力量,营造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共建仪式 后,双方将共同开展专题调研、学术合作,为师生提供案例支持,通过为法学院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毕业实习等机会,支持法学院开展实践教学,为培养适应全面依 法治国、适应自贸区海事核心区建设的人才创造一流的实践环境。

    随后,徐崇利院长和厦门海事法院周内金副院长代表双方签署了《厦门海事法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并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 地”揭牌。同时双方互颁聘书,我院何丽新、张榕、孙丽岩、蔡庆辉、张璜等5位老师被厦门海事法院聘请为教育培训兼职授课教师,厦门海事法院田兴玉、许俊 强、李涛、温文华、陈延忠等5位被我院聘请为兼职硕士生导师。

    根据协议,厦门海事法院作为厦大法学院的法学教育实践基地,通过每年接收一定数量的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参加庭审观摩等活动,支持厦大法学院开展法学 实践教学。厦大法学院作为厦门海事法院法官教育培养基地,为努力培养高层次的海事法官人才提供师资和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促进专家型法官群体的发展壮大。

    同时,厦大法学院可定期选派优秀专家、学者到厦门海事法院挂职锻炼,根据实际情况担任庭长助理、法官助理等职务。厦门海事法院可定期选派高层次审判人才,接受厦大法学院的聘请,兼任硕士研究生实习导师,以双导师制模式共同承担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培养任务。

    利用现有人才优势,双方就深化学术研讨成果进行了顶层设计。以每年组织一次学术研讨会为平台,组织资深法官、学者围绕审判实践中的重大、疑难、热点问题和法学课题,开展专题调研或学术研究活动,及时占领海事审判理论研究新高地,为服务保障厦门自贸区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

    此次共建仪式吸引了包括凤凰网、厦门电视台、法制日报、法制今报、海西晨报等众多媒体的跟踪报道。

  • 原文链接:http://law.xmu.edu.cn/Home/Detail/6073?topic=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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