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会概况 > 正文

学会概况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大事记(1997年至今)

编辑:faxuejiaoyu 
19542 2014/5/9 14:31:00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酝酿成立与筹备阶段
(1997 —— 2000)


    一、2000年11月7日,法学教育研究会筹备组向中国法学会递交“关于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请示”。

    二、2000年11月22日,中国法学会正式批准建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三、2000年12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的“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50周年庆祝大会”上,时任中国法学会会长任建新同志宣布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决定。



第一届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期间的重要事项
(2001——2007)



    一、2001年1月16日,教育部高教司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分别向中国法学会致函,同意和支持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二、2001年8月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1、回顾和总结1997—2001年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2、筹备第二届全国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暨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3、《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各子项目负责人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

    三、2001年9月25日-27日,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会议听取了曾宪义教授代表筹备领导小组所作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张文显教授所作的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章程(草案)说明,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秘书处设在会长所在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四、2001年9月25日—27日在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承办,在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召开《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重大课题研讨会。该重大课题的主题报告人为张文显,子项目负责人汇报人分别为:霍宪丹、李龙、赵相林、吴汉东、公丕祥、何勤华、韩大元、霍存福。

    五、2002年6月16日,在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1、总结2001年工作;2、布置2002年工作;3、确定2002年会于9月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4、研究成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

    六、 2002年7月28日,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诊所法律教育专业委员会成立。

    七、2002年9月20日——23日由华东政法大学承办,在上海元博大酒店召开2002年会暨“法学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研讨会。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与国家司法考试;2、如何构筑法学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关系;3、法学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基本内容、科目和方式;4、中外法学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管理体制;5、各国法学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趋势。

    八、2003年4月16日在法律出版社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1、总结和布置工作;2、确定2003年法学本科评估点为南京、上海、山西各两所高校;3、年会定在西南政法大学召开。

    九、2003年9月20日——23日,由西南政法大学承办、在重庆沙坪坝丽苑大酒店召开2003年会暨“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研讨会,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与素质教育;2、素质教育在法学教育中的地位;3、法学教育中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方式;4、素质教育中存在的问题与改革;5、经济全球化与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6、各国法学教育与素质教育;与会全体代表参加了西南政法大学50周年校庆庆典。

    十、2004年2月29日在高等教育出版社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1、回顾2003年工作;2、通报2003年法学本科评估结果,讨论并拟抽查广东省高校为2004年法学本科评估专业点;3、介绍近期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布置2004年工作;4、确定一批中央指定法学统编教材;实行“首席专家制”等;5、学习讨论3号文件《中共中央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6、组织专家鉴定并推荐《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申报项目成果奖。7、确定04年年会在海南大学举行。

    十一、2004年12月4日——7日由海南大学承办,在海口寰岛泰得大酒店召开2004年会暨“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与中日韩法学教育改革”,研究与探讨全球化背景下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方式。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全球化背景下高级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方式;2、中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制度和日本、韩国的法科大学院制度;3、中日韩三国法学教育改革的现状与展望。

    十二、2005年3月25日——4月1日,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赴香港城市大学参加学术研讨,并赴台湾东吴大学参加“东吴大学法学院九十周年庆典暨法学教育学术研讨会”。

    (一) 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举行了“中国法律教育的未来——中国大陆法学教育代表团圆桌会议”。会上,香港城市大学张信刚校长致欢迎辞,曾宪义团长致答谢辞。双方学者就中国法学教育的热点问题展开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在随后的欢迎晚宴上,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副主任黎桂康、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先后做了重要讲话。

    (二) 中国法学教育代表团赴台湾东吴大学参加“东吴大学法学院九十周年庆典”后,又在台北国家图书馆学术报告厅举行了 “法学教育学术研讨会——历史传承与前瞻发展”。开幕上,台湾地区“司法院”院长翁岳生教授、东吴大学校长刘兆玄教授、曾宪义团长和光华教育基金会会长尹衍梁先生分别致辞。与会代表分别介绍了中国大陆、台湾、香港地区,德国 、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国的法学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最新情况,并就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法学专业的教学方式,法学教育的质量保证和评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法学教育的本土化和国际化等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代表团副团长张文显教授介绍了中国法学教育近年来改革发展的整体情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教授在闭幕式上发表讲话,高度评价此次学术访问为大陆学者的友谊之旅、学术之旅,展现了同道情深的学术友谊。

    十三、2005年9月4日——10日,2005年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承办,在北京、上海召开第22届世界法律大会中国法学教育界分会——暨“法律职业教育”研讨会。

    十四、2006年8月9日——11日由四川大学法学院承办,在成都金牛宾馆召开2006年会暨“强化专业学科建设,提高法学教育质量”研讨会;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法律本科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完善与操作程序;2、具有带动作用的优秀法学院目标设计、内涵与任务;3、提高法科学生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教学环节与手段;4、新世纪全面素质教育对法科学生人才培养的现实挑战。

    十五、在2007年组织第一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及评奖活动(“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和“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由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教育部全国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共同设立并组织评选)。

    十六、2007年7月20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教育部全国高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席工作会议:1、研究2007年在南京召开年会的相关事宜;2、研究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换届工作等。

 

第二届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期间的重要事项
(2007——2011)

   

    一、2007年11月30日— 12月2日由南京省高级人民法院及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在南京紫金山国际会议中心召开2007年会暨“规范与创新:法学本科教育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论坛,会议期间进行了第二届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换届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研究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会议决定秘书处仍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本次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法学本科教育的准入条件;2、法学教育的理念与教学方法创新;3、法学教育的质量监控体系研究;4、示范性法学院的指标体系研究;5、法学教育与司法职业。

    二、2008年3月2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报告厅召开两会联席会议,研究2008年年会主题,年会定于9月中旬在吉林长春召开。会议形成了共识:支持司法考试对应届毕业生(大四学生)开放。为做好此项工作,联席会议对司法考试的时间提出可行性方案,报送教育部和司法部,并建议通过加强教学管理、调整教学制度、形成配套措施来解决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会议拟订了向教育部提出的4点建议:1、在法学教育中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教育与对大学生进行的公民意识教育更加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法科学生培养成为优秀公民和法律人才。2、切实贯彻中政委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课堂、进课本、进头脑的指导精神,在全国高校法学院系开设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课程,并针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具体内容,结合法学专业大学生的特点,编写相应的教材。3、建议由教育部高教司统一组织、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具体实施“全国高校法学理论教师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专题培训班”,并请教育部给以一定的经费支持。4、建议司法部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中增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要求,采取灵活多样、扎实有效的形式,将这些要求更充分地体现在试卷之中。
    会议还决定向中国法学会党组提出及早启动法学教育中加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教育专项课题研究的建议。

    三、2008年9月19日——20日,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学院及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在长春新吉粮和紫荆花大酒店召开2008年会暨“高等法学教育中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教育”研讨会,同时参加吉林大学法学院60周年院庆;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要义分析;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3、如何在法学教学与研究中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4、如何加强法学理论队伍建设。

    四、2008年组织第一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及评奖活动。

    五、2008年12月1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法学楼国际学术报告厅举行了“改革开放三十年法律文化研究回顾与展望研讨会”。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律史学会、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和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共同举办。

    六、2009年组织第二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及评奖活动。

    七、2009年3月22日,两会联席会议在北京长白山国际酒店举行。1、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律人才培养的谈话和讲话精神,介绍了中央提出招考、学制等方面改革以及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和工作及制改革的主要情况。2、确定2009年法学教育“两会”年会暨法学教育论坛的主题及分论坛论题,年会定于10月中旬在西安召开。 3、听取教育部高教司有关领导关于法学教育的有关政策和举措。4、听取了司法部司法考试司有关领导介绍司法考试改革与发展情况以及面临的问题。5、中国政法大学向会议通报了“中美法律信息与图书馆国际会议”的情况。

    八、2009年10月17日——19日由西北政法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承办,在西安陕西宾馆召开2009年会暨“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走向与法律人才培养改革”论坛。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中国法学教育科学发展问题;2、法学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模式改革问题;3、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化法学人才培养路径问题;4、法学实践性教学的推广和发展问题。

    九、2010年5月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和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联席会议:1、商议2010年年会主题。2、确定2010年10月3日至4日期间,教指委、研究会年会与人大法学院60年院庆活动以及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中外法律体系论坛”等国际会议的衔接工作。3、通报了由教指委推荐的2010年国家精品课程评选情况。教指委推荐的清华大学的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的中国法制史、中国政法大学的犯罪学三门课程被评为2010年法学类国家精品课程。4、研究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澳大利亚法学院院长联席会议”的有关事项。

    十、2010年10月3日——5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第二届21世纪世界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院长论坛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60周年大会”,并在北京友谊宾馆和中国人民大学召开2010年会暨 “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人才培养”论坛。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全球化对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挑战;2、中国法学教育与世界各国的比较与借鉴;3、全球化与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与体制;4、全球化与法学课程体系改革;5、全球化与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6、《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与法律人才培养要求。

 

体制变革后的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重要事项
(2011年至今)

 

    一、2011.3.14在北京召开两会工作会议,商议2011年年会主题以及11月中旬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年会事宜。

    二、2011年9月3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会议室召开两会工作会议,按照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筹备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议,研究落实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登记注册事宜。

    三、2011年9月18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国际学术报告厅召开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落实有关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登记注册的相关工作:1、讨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发起人人选;2、讨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人选;3、讨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单位和理事人选;4、讨论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选举程序等。

    四、2011年11月11日——13日由华东政法大学承办,在上海开元名都大酒店召开2011年会暨 “‘十二五’规划与法学教育发展战略”论坛。会议期间举行了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通过《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和常务理事。在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张文显教授为研究会会长,韩大元教授为常务副会长,并选举产生副会长、秘书长,通过了法学教育研究会的会费标准。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十二五”规划实施与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目标;2、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与法学教育理念转变;3、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与法学教育教学改革;4、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法律人才多样性需求的问题研究。

    五、2011年组织第二届“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申报及评奖活动。

    六、2012年1月 10日在中国人民大学明德法学楼召开两会工作会议,研究2012年年会及研讨会事宜,商定自2012年起,优秀成果奖每隔一年评选一次: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中国法律文化研究成果奖、中国诊所教育研究成果奖同时进行。

    七、2012年10月26日——28日,由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承办,在青岛召开2012年会暨“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与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讨会;学术研讨会分论坛议题为:1、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中国法治发展;3、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机制;4、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与法学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

    八、《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写工作正式启动
    2012年4月1日,由中央政法委组织编写、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担任主编的《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写工作启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中国人民大学校长陈雨露,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黄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中国人民大学副书记兼副校长王利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朱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社科院法学所法律系常务副主任冀祥德等二十余位法学教育专家学者出席了会议。
    教育部李卫红副部长在启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她指出,中央批准编写《中国的法治建设丛书》,这套丛书分为六册,实行中英文对照,《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其中之一。《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写工作要着眼于向世界介绍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取得的发展成就,扩大我们法治的话语权。李卫红副部长介绍了本书编委会的人员组成情况。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韩大元教授担任《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委会常务副主编。
    《中国的法学教育》编写工作启动,是具有历史意义的大事,是我们国家法学教育和国家形象的大事,也是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的头等大事。

分享到: